电梯采购安装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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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程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
1.5合同总造价: (¥XXXXX 年 月 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期延误
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
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等需处理时。
3.4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造价1%的标准扣除工程款作为违约金。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竣工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事先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2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3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5.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结款方式
6.1工程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 元;
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 元;
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试运行正常,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即 元;此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同款全额发票。
剩余合同总价款的20%,即 元,在保质期满后,甲方以江苏人家餐厅等额消费卡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七条产品责任
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是产品设计缺陷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
8.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3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现行标准及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国家及天津市合格标准,通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质保条款
9.1乙方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依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及国家电梯安装标准配合XXXX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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