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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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质( )第 号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制
注:本表不得翻印,复印无效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名称 备案日期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受监建筑面积 民防建筑面积 工程防护等级 工程类型 单建 附建 地下层数 民防层次 工程造价 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许可证编号 施工图审查批复编号 勘察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名称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勘察单位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设计单位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施工单位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 质量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建设单位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章)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文 件
目 录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民防工程立项批复;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工程款支付证明;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备 注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质量问题责任单位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2、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后,建设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所在区(县)民防办公室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处理经办人: (公章)
备案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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