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介绍.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保险产品 按性质分类 按功能分类 按标的分类 给付型保险 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保障型保险(消费型产品) 储蓄型寿险(还本型产品) 投资型保险(收益型产品) 第二节 保险产品介绍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 社会优抚 商业保险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物质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 锦上添花 非寿险 寿险 雪中送炭 一、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劳动能力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最初的人身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的死亡,后来逐渐扩展到生存、养老、残疾、医疗、生育等方面。 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 创新寿险 传统寿险 定期寿险 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终身寿险 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 分红寿险 投资连结寿险 变额寿险 万能寿险 人身保险的种类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生存保险 普通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 定期死亡保险 终身死亡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寿险 变额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 收入损失保险 (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亦称“生命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约定的保险费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种。 1.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险的期限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不给付不退费 期内死亡给付保险金 2.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期内死亡,保险人毋须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给付保险金 期内死亡不给付不退费 3.生死两全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都由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较大地满足了投保者取得生命的保障和投资的愿望。 保险期限 期满生存给付保险金 期内死亡给付保险金 4.创新型人寿保险 投资型寿险 B E C D A 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 变额寿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保障项目 死亡给付 伤残给付 医疗给付 停工给付 (三)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标的,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造成残疾、死亡、医疗费用支出以及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医疗保险或医疗费用保险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构成健康保险所承保的疾病风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必须是由于明显的非外来原因造成的; (2)必须是由于非先天性的原因造成的; (3)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造成的。 二、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类物质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或责任、信用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财产保险的范围,最初仅限于有客观实体的“物”,所以叫做“对物的保险”或“损害保险”。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财产保险的范围又扩大到了无形的财产,即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费用、责任等等 习惯上将保险标的分为有形财产、相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三大类,因此,财产保险通常也划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的种类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火灾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农业保险 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一)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是指狭义的财产保险,是以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等。 对于个人理财而言,主要的财产保险产品包括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盗窃保险等等,在进行保险规划时要特别注意。 (二)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以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性状为标准,可以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三)信用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