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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0035_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与处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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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020 E 10 备案号: Q/SH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H 0035—2006 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与处置技术规范 The gas well abandonment and technical treatment regulation in the northeast of Sichuan gas field (试 行) 2006-12-07 发布 2006-12-07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地质报废井的条件 2 4 工程报废井的条件 2 5 报废井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2 6 申报审批程序 2 7 报废井的处置 2 8 报废井的后期管理 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天然气报废井申请表格式 4 Q/SH 0035—2006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本标准起草人: 王 磊、窦让林、李福林、陈 丽。 I Q/SH 0035—2006 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与处置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的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川东北气田开发和生产单位在申报、审批及管理天然气报废井时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含硫气井 sulfide gas well H2S 分压大于 0.00034 MPa 或其体积含量大于 0.0014 %的气井称为含硫气井。其中: a) H2S体积含量在 0.0014 %~0.5 %的气井称为微含硫气井; b) H2S 体积含量在 0.5 %~2.0 %的气井称为低含硫气井; c) H2S 体积含量在 2.0 %~5.0 %的气井称为中含硫气井; d) H2S 体积含量在 5.0 %~20.0 %的气井称为高含硫气井; e) H2S 体积含量高于 20.0 %的气井称为特高含硫气井。 2.2 废弃压力 abandonment pressure 指气井在经济上已失去开采价值时的地层压力。 2.3 套管变形 casing deformation 套管某个部位的横截面发生内陷,外凸等变化。 2.4 套管错断 casing failure 套管受外力的作用而断开。 2.5 套管破裂 casing split 套管的某一段发生横向、纵向裂口。 2.6 管外漏失 outside casing leak 套管因腐蚀穿孔、破裂、错断而造成井筒内流体从套管外溢出地面。 2.7 套损 casing d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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