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 0035_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与处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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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020
E 10
备案号: Q/SH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H 0035—2006
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与处置技术规范
The gas well abandonment and technical treatment regulation
in the northeast of Sichuan gas field
(试 行)
2006-12-07 发布 2006-12-07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地质报废井的条件 2
4 工程报废井的条件 2
5 报废井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2
6 申报审批程序 2
7 报废井的处置 2
8 报废井的后期管理 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天然气报废井申请表格式 4
Q/SH 0035—2006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本标准起草人: 王 磊、窦让林、李福林、陈 丽。
I
Q/SH 0035—2006
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与处置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川东北天然气井报废的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川东北气田开发和生产单位在申报、审批及管理天然气报废井时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含硫气井 sulfide gas well
H2S 分压大于 0.00034 MPa 或其体积含量大于 0.0014 %的气井称为含硫气井。其中:
a) H2S体积含量在 0.0014 %~0.5 %的气井称为微含硫气井;
b) H2S 体积含量在 0.5 %~2.0 %的气井称为低含硫气井;
c) H2S 体积含量在 2.0 %~5.0 %的气井称为中含硫气井;
d) H2S 体积含量在 5.0 %~20.0 %的气井称为高含硫气井;
e) H2S 体积含量高于 20.0 %的气井称为特高含硫气井。
2.2
废弃压力 abandonment pressure
指气井在经济上已失去开采价值时的地层压力。
2.3
套管变形 casing deformation
套管某个部位的横截面发生内陷,外凸等变化。
2.4
套管错断 casing failure
套管受外力的作用而断开。
2.5
套管破裂 casing split
套管的某一段发生横向、纵向裂口。
2.6
管外漏失 outside casing leak
套管因腐蚀穿孔、破裂、错断而造成井筒内流体从套管外溢出地面。
2.7
套损 casing d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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