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概述.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概念及分类 ㈠财产损失保险的概念 ㈡财产损失保险的分类 ㈠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以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业务。 共同特点: 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 投保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高度一致 业务经营十分复杂 防灾防损特别重要 ㈡财产损失保险的分类 火灾保险 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农业保险 二、财产损失的保险 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种类 普通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信用与保证保险 责任保险 农业保险 一、火灾保险 团体火灾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二、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保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 1、含义 2、第三者责任险 3、保险期限 1、建筑工程保险的含义 建筑工程保险简称“建工险” 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过程中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损失。 2、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 这可以是建工险的附加险 承保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建工险的保险期限 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发生效力,直至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完毕时终止。 最晚终止日期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二)安装工程保险 简称“安工险”,是建工险的姐妹险种。 主要承保机器和设备在装置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及第三者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运输工具保险 (一)含义 (二)机动车辆保险 (三)船舶保险 (四)飞机保险 (一)运输工具保险的含义 是指以载人或载货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种类划分,运输工具保险可分为 机动车辆保险 船舶保险 飞机保险 (二)机动车辆保险 1、保险责任 2、保险期限 3、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4、免赔额规定 5、无赔款优待 6、附加险 1、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基本险别。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事故(其中,碰撞是最主要的) 自然灾害 施救和保护费用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毁损,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 一般为一年 自保单载明生效之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24时止。 3、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 (1)车损险的保险金额 可以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2)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元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4、机动车辆保险的免赔额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 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 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5、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 (1)优待条件 保险期限必须满一年 保险期内无赔款 上年度投保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 保险到期办理续保 (2)优待标准 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费的10% 6、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 1、全车盗抢险 2、车上责任险 3、无过失责任险 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5、玻璃单独破碎险 6、车辆停驶损失险 7、自燃损失险 8、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9、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三)船舶保险 1、含义 2、保险责任 3、保险期限 1、船舶保险的含义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类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船舶保险的种类主要有两大类: 国内船舶保险 远洋船舶保险 1、船舶保险的含义 船舶保险的保障内容 (1)船舶的物质损失 这是船舶保险保障的主要内容 (2)船舶的有关利益 指船舶本身物质损失以外的利益损失 如,运费、租金、营运费用、保险费以及船员工资等 (3)对第三者的责任 由于船舶引起的需要在经济上进行赔偿的责任,如船舶碰撞责任、油污责任、清除航道、打捞沉船等。 2、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船舶保险的责任范围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个基本险别。 全损险只负责船舶的全部损失 一切险负责船舶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2、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切险项下保险责任包括: (1)一般风险(海上风险、火灾爆炸等) (2)碰撞责任 (3)施救费用 (4)共同海损和救助 共同海损是指船舶和船上所载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