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BJS06-2017镜片清洗剂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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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JS
博野县洁视明眸眼镜清洗水加工厂企业标准
Q/BJS06-2017
代替Q/BJS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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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片清洗剂
2017-08-07 发布 2017-08-08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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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洁视明眸眼镜清洗水加工厂 发布
Q/BJS06-2017
前 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博野县洁视明眸眼镜清洗水加工厂
本标准起草人:杨海龙
Q/BJS06-2017
镜片清洁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镜片清洗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镜片清洁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T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 值的测定法 电位法
GB/T13173--2008 便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要求
3.1 外观
透明均匀液体,不分层,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无机械杂质。
3.2 气味
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
3.3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理化要求
项目 要求
总活性剂含量 % ≥ 0.01
PH 值 ≤ 6~8
残留率 % ≤ 3.0
低温稳定性(-5℃,24h ) 恢复至室温无分层、悬浮物或沉淀
高温稳定性(40 ℃,24h ) 恢复至室温无分层、悬浮物或沉淀
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 ≤ 1
3.4 净含量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在正常光线下,目测检验。
4.2 外观检验
4.2.1 表面活性剂含量
按GB/T13173 中7 进行。
Q/BJS06-2017
4.2.2 PH 值
按GB/T6368 进行。
4.2.3 残留率
取一瓶试样,称量(精确至0.2g );然后按标示的使用方法将内容物喷出,直到喷不出内
容为止,称量(精确至0.2g );用剪刀将包装瓶打开清洗残留物,并将包装瓶擦拭干净,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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