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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BJS06-2017镜片清洗剂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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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JS 博野县洁视明眸眼镜清洗水加工厂企业标准 Q/BJS06-2017 代替Q/BJS03-20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镜片清洗剂 2017-08-07 发布 2017-08-08 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博野县洁视明眸眼镜清洗水加工厂 发布 Q/BJS06-2017 前 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博野县洁视明眸眼镜清洗水加工厂 本标准起草人:杨海龙 Q/BJS06-2017 镜片清洁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镜片清洗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镜片清洁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T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 值的测定法 电位法 GB/T13173--2008 便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要求 3.1 外观 透明均匀液体,不分层,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无机械杂质。 3.2 气味 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 3.3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理化要求 项目 要求 总活性剂含量 % ≥ 0.01 PH 值 ≤ 6~8 残留率 % ≤ 3.0 低温稳定性(-5℃,24h ) 恢复至室温无分层、悬浮物或沉淀 高温稳定性(40 ℃,24h ) 恢复至室温无分层、悬浮物或沉淀 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 ≤ 1 3.4 净含量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在正常光线下,目测检验。 4.2 外观检验 4.2.1 表面活性剂含量 按GB/T13173 中7 进行。 Q/BJS06-2017 4.2.2 PH 值 按GB/T6368 进行。 4.2.3 残留率 取一瓶试样,称量(精确至0.2g );然后按标示的使用方法将内容物喷出,直到喷不出内 容为止,称量(精确至0.2g );用剪刀将包装瓶打开清洗残留物,并将包装瓶擦拭干净,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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