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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事前培训资料.doc

发布:2017-06-05约小于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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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事前培训资料 一、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立项后,每年3月25日前必须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并提交项目实施年度总结。 图片演示: 打开“长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登陆“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新建执行情况”图标, 选择项目名称,输入项目执行期,点击“保存” 填写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上传工作总结。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回到系统首页,点击“执行情况管理”按钮, 进入后,再点击“发送”按钮即完成执行情况的填报。 二、中期检查方面 项目单位承担的市级项目执行期超过二年的,年底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材料一份报送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因相关业务处室要求不同,报送材料略有差异。 必备材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内含工作总结)和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实施情况表。 三:项目验收方面 1、一般项目验收 一般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有: (1)项目验收申请表(盖章) (2)计划立项文件及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含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4)项目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 (5)企业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验收材料用A4纸装订,报送一份材料至县科技局计划成果科。一般项目只需报送验收材料,不需参加答辩。 2、重点项目验收 重点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有: (1)项目验收申请表(盖章) (2)计划立项文件及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3)项目实施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应包括项目技术实施情况、项目合同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取得的成果、专利,产品(或样机)的有关数据、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4)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5)项目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 (6)附件材料(应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用户合同、审计报告等)。 验收材料一式五份,A4大小装订,报送至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平台与监理部。重点项目报送材料外,还需参加验收答辩。答辩人员为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企业负责人,采取口述和PPT演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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