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事前培训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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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事前培训资料
一、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立项后,每年3月25日前必须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并提交项目实施年度总结。
图片演示:
打开“长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登陆“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新建执行情况”图标,
选择项目名称,输入项目执行期,点击“保存”
填写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上传工作总结。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回到系统首页,点击“执行情况管理”按钮,
进入后,再点击“发送”按钮即完成执行情况的填报。
二、中期检查方面
项目单位承担的市级项目执行期超过二年的,年底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材料一份报送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因相关业务处室要求不同,报送材料略有差异。
必备材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内含工作总结)和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实施情况表。
三:项目验收方面
1、一般项目验收
一般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有:
(1)项目验收申请表(盖章)
(2)计划立项文件及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含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4)项目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
(5)企业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验收材料用A4纸装订,报送一份材料至县科技局计划成果科。一般项目只需报送验收材料,不需参加答辩。
2、重点项目验收
重点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有:
(1)项目验收申请表(盖章)
(2)计划立项文件及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3)项目实施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应包括项目技术实施情况、项目合同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取得的成果、专利,产品(或样机)的有关数据、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4)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5)项目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
(6)附件材料(应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权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用户合同、审计报告等)。
验收材料一式五份,A4大小装订,报送至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平台与监理部。重点项目报送材料外,还需参加验收答辩。答辩人员为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企业负责人,采取口述和PPT演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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