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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委托人):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
法办法》,甲方就以下项目内容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
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政府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甲方要求组
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省本级企业职工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外包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编号:GZQS1701FC04032
5、项目类型:服务类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
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
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
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
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
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当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应资质、许可及能力。
1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
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
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送达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
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
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
后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其他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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