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1287-2003入出境船舶器械除鼠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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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287—2003入出境船舶器械除鼠规程Codes of apparatus deratting for entry-exit ships2004-02-01实施2003-08-18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287--2003前言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洪文、樊德海、李长升、李德昕、王采典、邵春棋。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287—2003入出境船舶器械除鼠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出境船舶实施器械除鼠的程序和方法、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船舶的器械除鼠处理,其他船舶的器械除鼠也可参照使用。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器械除鼠 apparatus deratting利用鼠夹、鼠笼、粘鼠板捕杀鼠类。2. 2鼠夹 mousetrap以木板或漏空铁板为主体,架以铁丝压环,利用弹簧的强力弹压作用,夹住触动诱饵的鼠类的一类捕鼠器械。2.3鼠笼 mouse cage以粗铁丝为框架,用细铁丝编织而成,装有机关,用弹簧连在笼门上,鼠类笼窃食诱饵,便牵动机关,关闭笼门,活捉鼠类的一类捕活鼠器械。2.4粘鼠板 glue board用高分子聚合物或其他黏性物质均匀涂抹在纸板上,可粘住踏上的鼠类的一类捕鼠工具。2.5诱饵 bait诱使鼠类摄食的食物。3程序和方法3.1 准备3.1.1 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3.1.2器械灵敏度适中的鼠夹、鼠笼和黏力强的粘鼠板鼠夹、鼠笼和粘鼠板应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审合格的产品。3.1.3诱饵引诱力强的诱饵。3.1.4其他物品防护用品、手电筒、收集死鼠的钳子和塑料袋、盛装活鼠的布袋、杀灭鼠体外寄生虫的杀虫剂。3.2鼠患检查对人出境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易于藏匿鼠类的场所,重点查找鼠粪、鼠跑道、鼠足迹、鼠尾迹、鼠咬痕、鼠洞、鼠巢、活鼠、死鼠等能够证明鼠类存在的一切指征。1
SN/T 1287—20033.3 鼠患判定3.3.1无鼠患无新鲜的鼠粪、鼠跑道、鼠足迹、鼠尾迹、鼠咬痕、鼠洞、鼠巢等证明鼠类存活的指征。3.3.2 轻度鼠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轻度鼠患:有少量(20粒以下)大小致的新鲜鼠粪;有不明显且限于局部的新鲜的鼠足迹或鼠尾迹;无或仅有一处新鲜鼠咬痕;-无新鲜鼠跑道;未见活鼠。3.3.3中度鼠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度鼠患:有较多的(20粒~30粒)大小一致的新鲜鼠粪,分布二处至三处;有较明显的新鲜的鼠足迹或鼠尾迹,分布二处至三处;无或有一处至二处新鲜鼠咬痕;无或有一处至二处不明显的新鲜鼠跑道;偶见一只活鼠。3.3.4重度鼠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度鼠患:-有大量(40粒以上)大小不一、多处散在的新鲜鼠粪;有明显的新鲜的鼠足迹或鼠尾迹,分布三处以上;-有二处以上明显的新鲜的鼠咬痕或鼠跑道;可见活鼠。3.4方法根据鼠患程度和入出境船舶状况选择器械除鼠的方法,见附录A。4结果判定实施器械除鼠后,按3.2规定的方法进行鼠患检查,符合3.3.1规定要求的,为达标。5处置未达标的,应查找原因,继续实施或改用其他方法除鼠,直至达标。2
SN/T 1287--2003附录A(规范性附录)器械除鼠方法A.1 鼠夹法A.1.1 适用原则下列情况的入出境船舶宜实施鼠夹除鼠:轻度鼠患的;毒饵除鼠后有残存个体的;不宜实施毒饵除鼠的场所。染有鼠疫、染有鼠疫嫌疑的人出境船舶不应实施鼠夹除鼠。A.1.2鼠夹选择根据鼠类的体型选择合适型号的鼠夹:一一大型鼠夹适用于捕杀体型较大的鼠类;中型鼠夹适用于捕杀体型中等和体型较小的鼠类;一小型鼠夹适用于捕杀体型较小的鼠类。常用中型鼠夹。用大型鼠夹捕捉体型较小的鼠类,可在压环适当位置加一铁丝横梁,或将诱饵钩适当延长,以防漏捕。注:鼠夹通常分大、中、小三型。木板鼠夹:大型为200mm×100mm×10mm,中型为160mm×80mm×10mm,小型为 120 mmX60 mm×6 mm;铁板鼠夹:大型为 150 mmX80 mmX0.8 mm,中型为 120 mm×68 mm×0.8 mm,小型为100 mmX50 mm×0.6 mm。A.1.3诱饵选择根据鼠类的食性选择鼠类日常喜食而其生存场所又不易觅食者。如在以肉类和干性食品为主的场所,宜使用苹果、西瓜皮、红薯、黄瓜或胡萝卜作诱饵;在以蔬菜、水果为主的场所,宜使用威肉、花生米、油条、葵花籽等瓜子作诱饵。必要时,可做小型实验选择诱饵。诱饵应新鲜,宜切成约10 mm×10 mm×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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