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主要工作办事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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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主要工作办事流程图
1.???????????? 修订教学计划:
教务处下发修订教学计划指导意见
各系部室对原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各系部将修订的教学计划送教务处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学计划进行审定
将审定稿送主管院长核准
教务处将审定、核准后的教学计划编印成册颁发执行
2.课程安排: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向教学单位下达教学任务
教学单位根据任务书安排任课老师
教学单位安排好任课老师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教学单位上报老师情况编排课表
教务处将编排好的课表发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执行
3.补考:
各教研室将补考及重修学生名册报各系部
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批后,并作出补考或重修安排
教务处将安排通知各系部及教研室
4.新生入学
新生到招生办验证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核定专业,开具入学证明(注明专业)
凭入学证明,到财务处缴纳费用
凭入学证明和交费收据到教务处办理编班手续,入学证明存教务处,收据上注明编排的专业及班级
凭已编班的收据到学工处、宿管科办理住宿手续,体检、领取相关用品,学工处组织军训,军训结束通知班主任接收学生到班级就读
5.休(停)学:
1、? 学生从系部领取《休学申请审批表》。
2、? 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 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 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5、?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 教务处存档,并开具《休学证明》,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保留其学籍。
7、?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6.复学:
1、? 学生凭《体学证明》,从系部领取《复学申请审批表》。
2、? 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3、? 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4、?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 教务处存档,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恢复其学籍。
6、?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7.退学:
1、? 学生从系部领取《退学申请审批表》。
2、? 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 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 教务处审核并签意见。
5、? 主管院长批准。
6、?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 教务处存档,并出具相关证明。
8、?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8、转专业:
1、? 新生开学一个月内,从系部领取《转专业申请表》。
2、? 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 转出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 转入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5、? 教务处审核并签意见,发给《转专业审批表》。
6、?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 教务处存档。
8、?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9.转学(转入):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所在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系领导签署意见
我院教务处审核学生相关档案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教务处向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发同意接收函
教务处凭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回函到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发抄告单通知相关班级)
10.转学(转出):
个人申请,班主任同意
系部领导签字
主管院长批准
接收学校同意
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报告
教务处凭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并经教育厅批准的回函办理转学手续
注:
一、省内学校互相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1、转出、转入学校同意转学报告;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 二、跨省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省转至本省学校: 1、转入学校同意学生转学报告,并附加盖了转出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2、 转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的批件。 (二)本省转至外省学校: 1、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学的报告; 2、“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跨省转学者均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审核批准。
三、转学要求:
1、只有大一学生方可转学。
2、学生于12月、6月申请,从系部领取《转学申请表》。
11.毕业审核:
毕业班班主任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末上报预计毕业生数据交系部汇总
系部汇总后,交教务处审核,下发一校稿
第二学期初教务处校正后下发二校稿
毕业班班主任上交二校稿
毕业班班主任上交初审后的毕业生学籍表
教务处审核毕业生资格
五月中旬毕业生学籍表归档
12.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发报名通知(通知报名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收费等)
以班为单位报名、交费
打印考生名册、准考证、上报有关数据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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