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安全生责任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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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告知他人掌握烟花爆竹燃放知识,做好对用户的燃放安全教育。
4、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5、经营性地开展销售点周边安全环境及室内安全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抽度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确保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无事故,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经营负责人按期参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专业知识培训,努力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产品的性能、特点、储存及燃放知识;把握废弃残余物品的处置方法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
3、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燃放方法,提醒消费者注意燃放安全。
二、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合法经营。
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经营。
3、进入响水县市场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具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零售门市一律从响水县有资质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并保存好进货单据。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货,不得经营未贴防伪标志的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礼花弹等违禁产品。
4、烟花爆竹统一由批发公司(点)配送到经营商店,不得由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
三、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
1、做到六防,即防潮、防热、防雷、防击、防火、防破坏。
2、不得超量储存、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在储存场所吸烟和用火。
3、实行专柜存放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并与其它柜台保持安全距离。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灭火器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2、张贴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经常对电器、电线、火源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4、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安监电话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搬运烟花爆竹时,只准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准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2、
3、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分级、分类存放。
4、堆垛要整齐、稳固,垛高不超过2米,地面要设垫物保持干爽,防鼠虫咬坏产品严禁出售防止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
应急救援预案(参考版)
本单位主要经营烟花爆竹,根据安监部门要求,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两种事故,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
本店的地理周边情况简介。
本烟花爆竹零售店周边50m内无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无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物料情况及危险分析
本店经营烟花类、爆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如遇明火(点火吸烟、外来人员带来火种、声音动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带钉子皮鞋、用钢制工具敲打物品、雷击),存在火灾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营设施毁坏等财产损失。
二、指挥机构的设置
应急救援指挥主要负责人为: ,电话: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
1、防范措施①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②使用防爆型电器;③禁止使用钢制工具,使用青铜或镀铜工具;④加强管理。
2、事故应急处事程序。事故一旦发生,负责人立即报警并用灭火器灭火,积极地投入抢险,并根据险情况的不同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与来现场人员配合,本单位其他支援的协调,人员安全撤离和岗位人员的留守等)。
3、具体应急对策:外部:消防部门电话119,公安部门电话110,安监部门电
内部:一般在柜台周边出现小火星未引燃烟花爆竹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或水进行灭火;出现明火或较大火焰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向消防部门报警,进行抢险救灾。
四、现场医疗救护
1、建立抢救小组,学会心脏复苏术;
2、定期进行模拟训练;
3、与当地医院做好协调,发生事故时及时与医院联系,并适当配合进行模拟演练。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
1、烟花爆竹经(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2、烟花爆竹经(零售)点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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