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兴海路小学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工作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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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 唱响和谐兴小
——城西区兴海路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工作材料
城西区兴海路小学建校于1951年,坐落于古城西宁湟水河畔。近年来,学校以创建“开心乐园、书香校园、创新学园、温馨家园、成长花园”为目标,不断转变教育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打造学生向往,社会满意的优质教育,在落实德育工作、打造师资队伍、构建和谐环境、促进学校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学校地处古城西区少数民族聚集的兴海路地区,现有学生1028人, 其中回族、藏族、蒙古族、撒拉族、白族、土族等少数民族学生266人,占学生总数的27%。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及教育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精神,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集体”为契机,密切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工作实践,不断探索民族团结教育的有效途径,将民族团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养成教育有机结合,构建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使之成为了学校的德育品牌。
一、明确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大局意识
兴海路小学地处少数民族聚集区,学校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尤其在近年来,学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校民族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规,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继承和发扬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为抓手,构建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网络,在学生以及广大教师中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师生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二、加强学习宣传,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础
学校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常规管理,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国际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加紧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围绕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分裂与反分裂,渗透与反渗透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明确民族工作对我国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所具有积极意义,使教师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做为实施基础教育的场所,教师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实施者。兴海路小学利用每周例会对教师进行基本法和专业法的学习,在教师中举办“民族知识”沙龙研讨活动。同时,认真组织和开展每年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每年6月学校民族宣传月活动都要结合校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要求,确保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是在全体师生中开展尊重民族习俗、促进民族团结的教育活动。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活动、校园网络、校园电视台、黑板报、手抄小报、学科教育等多种渠道在全体师生中进行少数民族风土民情、宗教礼仪等宣讲活动。达到了解少数民族,特别是师生身边的少数民族的习惯和信仰,尊重他们的风俗,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少数民族教师的培养工作,学校的四位少数民族教师有一位是教研组长、一位是教导处主任、还有两位是学校的青年骨干教师。每逢少数民族过节时,工会都要为他们进行慰问活动,在少数民族过节的头一天,老师们会组织全班同学向少数民族同学祝贺节日,送上温馨的节日祝福语,让他们体验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另外,学校刻意注重少数民族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学校大队部,各中队、各班委会都必须要有一定的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担任相应的职务。
三、关心少数民族学生,体现党的关怀、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特定的社区环境,决定了兴海路小学特殊的生源:少数民族学生多,贫困职工子女多,无业人员的子女多,流动人口的子女多,家长文化程度低等。这样的生活状况,更使学校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这些特殊的情况,学校力争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早,多方努力,积极争取,为少数民族学生争取更好的教育教学条件。
一是保证全体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及时与妇联、上级团组织、社区、省委党校等部门和周边单位联系,了解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困难,建立贫困生档案,并相互协调,尽力给予帮助和解决。在教育经费相当紧缺的情况下,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学校更多的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活动:如《西海都市报》“真情奉献”、市“春蕾计划”活动等,尽可能多上报少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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