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百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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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百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县“十百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化诚信**建设,夯实金融支撑的信用基础,破解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聚合金融资源,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0〕3号)、《**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南市农村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农村信用环境为目标,以整合共享农村信用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为重点,以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为手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努力构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农村经济金融事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5年3月开始,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创建“十百千”信用建设示范工程,即:创建10个信用示范先进乡镇,100个信用示范先进村,1000个信用示范先进户。同时积极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两农”)信用评定工作,将其也纳入“十百千”授牌范围,评**果中“两农”组织比例应达到辖区60%以上,涉农企业比例应达到80%以上。进一步提高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及所属乡镇政府的信用意识,在全县逐步建立健全信用等级、信用标准和相关资料保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与信用监管平台,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全社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市场经济金融秩序得到规范。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便民惠农”的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政府金融办牵头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统筹规划,形成合力,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人行推动。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征信建设的法定职能,引导辖区各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好有关征信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与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多方参与。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统筹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单位既明确职责,又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整体推进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四)便民惠农。切实加强“三农”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农户和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在财政项目资金投入、金融支农信贷投入、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村及各类经济组织得以良性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设定信用信息内容。科学设定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是建立农村信用信息体系的基础。信用信息内容主要涵盖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主要收入来源、住房条件等基本信息,将金融、工商、税务、质检、公安、环保、住建、国土、保险、信访等相关机构信息纳入征信范围,以提高信用识别水平和管理能力。农户和企业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融资信息、综合信息三类。
(二)建立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人行协调各金融机构将已有农户的信用信息统一进行甄别评价,并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和企业,实行“边采集边办理”的采集机制。一是农户基本信息采集,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村级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由村委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主要由乡(镇)驻村干部、金融机构片区信贷员、村民小组长(或村会计)及大学生村官等组成。采集小组负责进村入户采集本行政村农户信用信息,填报纸质信息档案,并提出农户信用初评意见。乡镇政府要成立信用初审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金融工作负责人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金融机构信贷员等为成员,在县农村信用体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金融机构之间有关信息采集,由人行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局域网,将信息对接录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三是综合信息采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由涉及县直综合部门负责提供,县人行定期录入。
(三)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制定评定办法、评分标准、操作流程相结合的信用评定标准。依托乡镇政府、村委会对农户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等级评价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县域实际、便于操作的信用评定办法,每年1月末评出本年度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
(四)充分运用信用评**果。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定对应的信贷优惠政策,按照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的原则,对贷款额度超过其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可采取个人抵押物担保、三户联保及“三权”抵押等途径予以支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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