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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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
备 案 登 记 表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须打印。
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
4.此表标准名称处填写保健食品产品名称。
5.企业须在备案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前,办理延续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延续备案,该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号在有效期届满后予以注销。
6.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凭证及其受理凭证都不是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证明文件,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保健食品安全。
7.准予备案后,企业提供的可向社会公布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文本全文将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供公众免费查阅。
请企业提供备案材料时,阅读并注意以上事项。
标准名称
(产品名称)
申请事项
首次备案( ) 延续重新备案( )
企业名称
地 址
及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电子邮箱
备案单位保证书
本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单位保证:
一、本备案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所附资料及所备案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均真实有效,不与保健食品相关标准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并与该保健食品注册时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留存的申报资料相符。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本单位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
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请将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审定纪要及审定人员意见表一式三份附在此表后面,其它材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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