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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旅游专线公交车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 :BZCG[2016]346号
现就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旅游专线公交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合格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谈判。
1、谈判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旅游专线公交车项目,拟购置20辆8米纯电动车。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预算金额:1300万元。
3、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
2)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
5)所投产品必须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6)提供制造企业电泳车间照片、电泳生产线工程合同及工程合同发票;
7)提供投标产品及车型外观图片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索取:
现场领取或发送电子邮件。
4、文件费用:0元。
5、时间安排:(1)谈判文件索取时间: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上午11:00;(2)谈判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分。
6、谈判书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分。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结束后退还,包括本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利息)。
本中心将对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旅游专线公交车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资质条件:符合谈判公告条件。
2、谈判方法:谈判分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先进行技术谈判,然后对技术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1)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2)谈判小组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议。(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有疑问的地方,可以约请其供应商进行澄清,但不允许供应商改动报价和修改响应文件。(4)评标时先实行初审,重点审查资质条件等有关资料;然后进行谈判。(5)谈判结束时,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成员投票确定排序。
3、废标条款及无效投标: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谈判地点: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详见当天指示牌)。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中标方提供车辆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运营3个月后,若各项性能达到技术要求指标,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年,3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二、采购货物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方案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
(二)供货期:
交货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前。
(三)质保期
整车质保期3年20万公里。
(四)报价说明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壹仟叁佰万元整(00元),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质量保证: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并完全符合谈判文件、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要求。
四、本文件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响应函
致: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BZCG[2016]346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已研究了该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旅游专线公交车项目)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公司的最终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最终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服务谈判文件和最终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报价表(此为第一轮报价,非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 注: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所有相关税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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