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跟单员考试操作实务辅导资料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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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跟单员考试操作实务辅导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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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易磋商步骤
(一)、邀请发盘,询盘又称,要约邀请
邀请发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
发出邀请发盘的可以是买方,也可是卖方。
邀请发盘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如:(美方来电)拟订购买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及最快交货期。
(二)、发盘
《公约》规定,“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卖方提出的,叫“卖方发盘”
买方提出的,叫“买方发盘”
例如:(我方去电)你9月8日电发盘限15日复到我方美加净牙膏货号101纸箱装每箱6打每罗32英镑CIF伦敦12装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1、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如商业广告或价目单.
B.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
所列条件完整、明确、终局。完整指通常应包括货物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等六项条件。公约规定,一发盘只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就属于“内容是完整的”。明确指不含糊,所谓“参考价”“大约5月份”都是不明确表示。终局指有法律约束力,如“以我方确认为准”是有保留条件的。
C、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D、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到达主义,中间丢失不能算有效发盘
2、发盘的有效期
可供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接受的时间或期限,几种规定方法:
A、规定一段有效期,例如,发盘有效期为3天
B、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例如,发盘限10日复有效
C、不明确规定有效期,在合理时间有效。如“发盘、、、速复”
口头发盘,除双方另有约定,受盘人必须立即接受。
3、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公约》第15条对发盘生效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即发盘未生效前,取消该发盘。
发盘撤回的条件:撤回通知比发盘先到达受盘人或撤回通知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
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在受盘人未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
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
4、发盘的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可造成发盘的终止:
过期
还盘
拒绝
不可抗力,政府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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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给付、互为有偿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3、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约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除此之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证。该序言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因此,在规定该序言时,应慎加考虑。
2.)基本条款。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列明各项交易的条件或条款,如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包装、交货时间与地点、运输与保险条件、支付方式以及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这些条款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约尾。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准据法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
4、合同成立的时间
接受生效时间即为合同成立时间。
一、 商品的名称
1、约定品名的意义:
约定品名条款是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品名条款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的格式,通常都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例如:
品名:东北大豆
Name of Commodity:Northeast Soybean
品名:中国桐油
Name of Commodity:Chinese Tong Oil
2011年跟单员考试操作实务辅导资料(3)
二、 商品的品质
1、约定品质的意义
商品的质量是商品的外观形态 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商品的外观形态: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可以直接获得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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