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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动性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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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国际银行流动性监管比较 2
第二部分巴塞尔协议流动性框架 4
第三部分欧盟流动性监管体系 7
第四部分美国流动性监管措施 10
第五部分英国流动性监管经验 13
第六部分流动性指标体系的构建 17
第七部分跨境流动性监管协调 20
第八部分我国流动性监管借鉴与展望 23
第一部分国际银行流动性监管比较
国际银行流动性监管比较
1.巴塞尔协议III
巴塞尔协议III是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制定的国际银行监管标准。其流动性监管主要包括:
*流动性覆盖率(LCR):要求银行持有足以覆盖其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包括提款、到期负债和未平仓衍生品义务)的流动资产。
*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要求银行持有足够稳定的资金,以覆盖其未来一年的净现金流出,包括在压力情境下的潜在资金流出。
2.美联储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根据其《监管D条例》(RegD)监管银行流动性。主要措施包括:
*流动性比例(LiquidityRatio):要求银行持有足以覆盖其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的合格流动资产。
*长期流动性指标(LLM):监测银行在未来1年内的流动性风险。
3.欧盟
欧盟通过《资本要求指令》(CRDIV)和《存款保障指令》(DSD)对银行流动性进行监管。主要规定包括:
*流动性覆盖率(LCR):与巴塞尔协议IIILCR类似,要求银行持有足以覆盖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的流动资产。
*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同样与巴塞尔协议IIINSFR类似,要求银行持有稳定的资金,以覆盖未来一年的净现金流出。
4.英国
英国审慎监管局(PRA)监管银行流动性,主要措施包括:
*流动性覆盖率(LCR):与巴塞尔协议IIILCR类似。
*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与巴塞尔协议IIINSFR类似。
*压力场景分析:要求银行进行情境分析,以评估其在不同压力情境下的流动性风险。
5.香港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通过《银行监管指南》(BG)对银行流动性进行监管。主要措施包括:
*流动性覆盖率(LCR):与巴塞尔协议IIILCR类似。
*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与巴塞尔协议IIINSFR类似。
*大额流动性比率(GLR):要求银行持有足以覆盖其所有负债(包括存款、批发融资和衍生品)的流动资产。
比较
流动性覆盖率(LCR):
*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采用了巴塞尔协议III的LCR,但其覆盖资产和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美联储和英国PRA要求LCR为100%,而欧盟则为80%。
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
*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也采用了巴塞尔协议III的NSFR,但其覆盖资产和计算方法也可能有所不同。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NSFR为100%,欧盟则为90%。
其他措施:
*美国、英国和香港都要求银行进行压力场景分析。
*香港还要求银行持有大额流动性比率(GLR)。
总体而言,国际银行流动性监管框架越来越趋同,但仍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系统性重要性、经济结构和监管文化的差异。
第二部分巴塞尔协议流动性框架
关键词
关键要点
巴塞尔协议流动性框架
主题名称:流动性覆盖率(LCR)
1.定义:规定银行在面临严重的流动性压力时,至少持有30天的高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和不受限制的高质量流动资产。
2.目的是确保银行能够在短期内满足流动性需求,避免挤兑和金融不稳定。
3.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国际活跃银行和具有重要系统性影响力的银行。
主题名称: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
巴塞尔协议流动性框架
巴塞尔协议流动性框架旨在加强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弹性,确保其能够满足提款人和债权人的流动性需求,特别是应对财务压力时期。该框架主要包括三个支柱:
一、流动性覆盖率(LCR)
LCR要求银行持有足够的高质量流动资产,以覆盖其未来30天的净现金流出。具体而言,银行需要持有以下资产:
*中央银行存款和储备
*合格的有价证券,包括短期国家债券和高信誉公司债券
*符合条件的回购协议
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
NSFR要求银行持有足够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以覆盖其未来一年的净现金流出。具体而言,银行需要持有以下资金:
*核心存款(从客户那里获得的可随时提取的资金)
*特定的批发资金,如短期商业票据和回购协议
*内部流动性缓冲
三、内部流动性应急计划
内部流动性应急计划要求银行制定并实施全面的计划,以应对严重的流动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