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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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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南校园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13级毕业的学生、15、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第六周 2017年3月27日-30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第三教学楼(网络中心)四楼(南楼)大学英语教学部教务室(424室)、 联系人:陈老师 TEL: 020 第十周 2017年4月24日-27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新标准)4月24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新标准)4月25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星期三考第四册(全新版、新标准))4月26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星期四考各门后续课程(含16级A级班) 4月27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注: 1、15级、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3级毕业生。14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第一至第四册有全新版和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15级和16级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3级、15级、16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 2017年3月8日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东校园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13级毕业的学生、15、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第六周 2017年3月27日-30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公共教学楼大学英语教学部办公室E102 联系人: 黄老师 TEL 020-84113132020第十周 2017年4月24日-27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新标准)4月24日 东E304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新标准)4月25日 东E304 星期三考第四册(全新版、新标准)4月26日东E303 星期四考各门后续课程(含16级A级班) 4月27日 东E304 注: 1、15级、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3级毕业生。14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第一至第四册有全新版和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15级和16级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3级、15级、16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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