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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雄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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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雄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 2016 年3月 PAGE PAGE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雄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世良 联系人 程国绪 通讯地址 雄县雄州路768号(高速引线西侧) 联系电话 0312- 传 真 / 邮政编码 071800 建设地点 雄县县城城区 立项审批 部门 雄县发展改革委 批准 文号 雄县发改投资核字[2015]5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33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69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19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雄县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其地热条件特征是热储厚度大,埋藏浅,水温高,水质好。为落实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贯彻环保生态产业政策,合理开发和利用地热资源,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拟在盛唐、滨河、太阳城+雄中新址、胡台村、观湖小区+北营、农发行、温泉招待所、温泉小区、国土局家属院及政府廉租房项目、绿港新区、包装城、世纪城小区、阳光小区和阳光尚城小区分别建设地热站,用于各区域的供热,共建设地热站14座,并编制了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各换热站已基本投入运行并运行良好。在此基础上,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06900万元继续实施雄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主要对《雄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规划区界定的A、C、D、F区建构筑物及B区域部分公共建筑进行供热,本次项目与2012年投资建设项目供热区域不发生交叉。本项目为核准制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以及雄县环保局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7日委托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拟建在雄县城区内,按照《雄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规划区界定的A、C、D、F及B区域部分公共建筑,其中A区域为东外环路、环城北路与温白路围合区域;B区域为温白路、河南路和大清河围合区域;C区域为环城北路、大清河、双侯大街与环城东路围合区域;D区为河南路、大清河、双侯大街与环城东路围合区域;F区为车站新区;B区为部分公共建筑。本项目拟建42座换热站,现换热站拟建地点周边均为农田或空地。 项目供暖区域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供暖区域一览表 序号 区域 范围 备注 1 A区 东外环路、环城北路与温白路围合区域 2 B区 温白路、河南路和大清河围合区域 3 C区 环城北路、大清河、双侯大街与环城东路围合区域 4 D区 河南路、大清河、双侯大街与环城东路围合区域 5 F区 车站新区 2、项目用地 本项目占地主要为换热场站等建设用地,用地规模为为20亩,根据雄县国土局出具的“关于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拟建雄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预审意见(雄国土资审字[2015]43号)可知:“拟建项目在《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允许建设区,无新增建设用地地块面积准确,四至清楚,权属合法,界限无纠纷”“通过该项目用地预审”;同时,雄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拟建雄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的选址预审意见”(雄规预审字[2015]22号)内容可知:“根据《雄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和《雄县县城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等问题。 3、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13340m2,钻探地热井132眼(其中开采80眼,回灌井52眼)、建设换热站42站(15#-56#),项目供热面积886.2万m2。同时,铺设供热管网16200m(管径200mm)。 表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 区域 供热面积(万m2) 采暖热负荷(MW) 备注 近期2020 A区 41.2 22.7 新建4座换热站 B区 73.1 40.21 新建1座换热站 C区 155.2 79.8 新建6座换热站 D区 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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