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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卫生) 234-2010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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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 GBZT234 2010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Procedureonsitemedicalemerencresonsefornuclearaccident g y p ㅤㅤㅤㅤ 2010-09-14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 — GBZT234 2010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营运单位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 , ( ) 。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 GBZT170 /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 GBZT171 3 术语和定义 / 和 /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ZT171 GBZT170 4 总则 ㅤㅤㅤㅤ , 4.1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编制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用于指导和规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 工作。 , 、 、 、 4.2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是场内应急计划的一部分 应当重点突出 责任明确 任务清楚 可 操作性强。 , 、 4.3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应包括场内医学应急响应和场内医学处置的全过程 包括待命 启 、 、 。 动 响应行动 响应终止等 , , 4.4 考虑到核设施的特点不同 核设施营运单位在编制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时 可对程序的内容和 。 , 。 编写形式作适当的调整 但是 程序要包括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和场内医学处置的全过程 , 4.5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要考虑核设施营运单位的特殊情况及场外医学应急支持能力 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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