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公共事 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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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指导我院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科学有序地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我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在应对对各种突发公共应急事件中,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的有关规定,医院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
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
4.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组织体系建设
各级中医医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重要场所,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组织体系。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按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有效地开展中医药医疗救治应急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成员:副院长
副院长
副院长
院长
党总支副书记
院办公室主任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预保科科长
院感办主任
设备科科长
科教信息科科长
总务科科长
基建维修办公室主任
药剂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发生突发共公事件,启动医疗救治应急预案,院长在事件中是第一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医务科是主要协调部门,医务科科长是主要协调人,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并随时向院长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组 长: 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 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外科主任 主任医师
麻醉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内一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内二科主任 副主任中医师
内二科副主任
内三科主任
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骨伤科主任 副主任中医师
中医副主任医师
康复科主任 副主任中医师
疼痛科副主任 副主任中医师
急诊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重症医学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门诊办公室主任 主治中医师
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与报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人员培训等。
2.院感防控组
组 长: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院感办主任
成 员: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检验科主任
内科主任
内科护士长
急诊科主任
急诊科护士长
重症医学科主任
重症医学科护士长
外科主任
外科护士长
康复科主任
康复科护士长
骨伤科主任
骨伤科护士长
妇产科主任
妇产科护士长
儿科主任
儿科护士长
负责有关疫情监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实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基建维修办公室主任
成 员:预保科科长
药剂科科长
院感办主任
西药房主任
中药房主任
设备科科长
保卫科长
负责后勤物资(被服、防护品、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筹措、调集、维修;隔离区域的围护、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伙食、生活用品的保障供给等。保证水、暖、电、气供应及通讯畅通,
4.宣传信息组
组 长:副院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信息科科长
党办主任
信息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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