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圣8-1#梯电定期检验自检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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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曳引式驱动
(有机房)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设备名称 客梯 使用登记编号 S 使用单位 大连中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代码 30102102042002090042 设备使用地点 沙河口区连胜街8号1单元 使用单位代码1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8-1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2001.04 制造单位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GPS-CR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大连大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维保电话 4006001045 自检日期 2015-9-27 额定载重量 800kg 额定速度 1.6m/s 层 站 数 11层 11站 11门 控制方式 集选 维护保养单位级别 B 有效期 2016.2.23 范围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修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电话 4006001045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记录依据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自检”)依据均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项目中,涉及实测数据的自检项目应为真实、有效、可靠的现场验证结果。
4、自检所用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检测工具,纳入计量检定范围的,应当依法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5、自检单位应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凡确认合格的内容均划“合格”; “无此项”内容均划“无此项”;有数据要求项目应如实填写实测数据或经计算后的数据。
6、本记录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形式,并签章、标注更改日期,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7、自检记录应当有自检日期及自检人员、审核人员及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并对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及 要 求 检 验 结 果 1 1
技
术
文
件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其中原施工人员资料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自行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合格 2 2
机
房
(机器
设
备
间)
及
相
关
设
备 2.1
机房通道与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 合格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合格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合格 3 2.5
照明与
电源插座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合格 4 2.6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并且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合格 5 2.7
主开关
(2)主开关不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合格 6 2.8
驱动 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合格 7 2.9
制动装置
(3) 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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