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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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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深入开展“为民服 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市区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指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为主题,认其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这些行业和单位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要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达到“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 1、服务我最优。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带动本行业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流程,健全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廉价的服务。 2、作风我最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切实 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彻底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坚决防止和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改进政风行风,优化发展软环境。 3、形象我最佳。通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打造一批群众满意岗位、创建一批服务先进单位、树立一批优质服务品牌,进一步树立各单位和行业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把握活动安排 1、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地各部门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推进时间节点。实施方案要于9月20日前报上镇党委组织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定。 2、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9月下旬至12月)。引导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通过搭建多种活动平台,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主题,创建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掀起“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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