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防治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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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害是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被国家《特别规定》列为15类重大隐患之一。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并制定“探、防、堵、截、排”五字综合防治措施。 水害防治,必须坚持“有异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治、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 并采取超前探查、预测预报、优化设计、综合防治的方法。 实现不突水、不淹面淹井、不伤人的三大目标。 以下就矿井水害防治的相关问题,讲几点意见: ■ 水害事故的规律 ■ 水害事故的原因 ■ 矿井水害事故防治技术 ■ 水害防治措施 ■ 水害事故处理要点 一、水害事故的特点和规律 1、按水源分 水害事故,按水源分为地表水害和地下水害事故两大类。 据统计,地表水害事故相对较少约占10%。 2、按水的性质分 据统计,自建国到1995年间,全国煤矿发生“老窑和采空区积水”突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水害事故中,分别占66%和70%,双居第一。 多年来,民营煤矿、国有重点矿井,频频发生突水事故,伤亡惨重。 2005年某民营煤矿,证照不全,非法开采,发生突水事故,死亡121人。 因此,对“老窑水和采空积水”的防治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关键。 掘进工作面 其他地点 3、按突水地点分 据统计,掘进工作面突水次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较大水害事故的55%和66%,亦双居第一。因此,掘进工作面是矿井水害事故的“多发地点”,要严加防范。 突水地点示意图 起55% 人66% 起45% 人34% 4、按矿井性质分 地方煤矿的水害事故,远高于国有重点矿井。 据统计,全国煤矿1988~1990三年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较大水害事故121起,死亡850人,其中:地方煤矿116起,死亡818人,是国有重点矿井的26倍。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煤矿发生较大水害事故28起,死亡214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地方煤矿。 因此,地方煤矿的水害防治是全国煤炭行业水害防治的重大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从客观上讲,地方煤矿资源条件差,技术装备落后,加之职工素质不高等原因,水害事故多是必然的。但我们也必须正视,地方煤矿在水害的认识上、管理上、态度上与国有重点矿井相比,有较大差距,这也是水害事故多发重要主观原因。 二、矿井突水事故原因 综上所述,国有重点矿井和地方煤矿,较大突水事故频频发生。 究竟原因是什么?教训在哪? 其宏观原因主要有三: ※ 有水源 ※ 有通道 ※ 有诱导因素 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1、水文地质条件不清。 2、防治措施不力。 3、执行措施不严。 4、“三违”导致突水。 5、职工素质差等。 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到位,职工的素质差,对透水预兆不熟悉,思想麻痹。 今后应如何防范?讲第三个问题: 三、矿井水害防治主要技术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包括: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探查、 水害评价、 水害治理三个部分。 本教案主要对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相关问题阐述如下: 1、留设安全防水煤(岩)柱 对那些有突水危险又不宜疏排的,可采取留设安全防水煤(岩)柱的措施解决。如:地表水系、导水大断层、采空区积水、老窑水、水患老钻孔等。 “三下开采”,是指在铁路下、水体下、建(构)筑物下开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留设足够的安全煤(岩)柱。 对地表水系或顶板含水层留设的安全煤(岩)柱,要经科学计算,必须弄清“上三带”(冒落带、裂隙带、弯曲下沉带)高度,留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2、疏排开采技术 对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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