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_T 1078-2010进出境藤柳草制品检疫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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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078—-2010代替SN/T1078—2002进出境藤柳草制品检疫规程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rattan,willow and grass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2010-05-27发布2010-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SN/T1078—20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1078—2002《进出境藤、柳、草制品检疫操作规程》。本标准与SN/T1078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检疫依据和检疫准备2章;删除了样品保存;修订了抽样比例;-一修订了检疫结果评定。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福、黄可辉、江信健、陈明、林峰。本标准于2002年首次发布,2010年第一次修订。-
SN/T1078—2010进出境藤柳草制品检疫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藤柳草制品的检疫方法和检疫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藤柳草制品的检疫。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2. 1rattan,willow and grass produe藤柳草制品由藤、柳、草加工制成的及藤、柳、草与其他材料混合加工制成的各种成品和半成品。3检疫依据3.1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组织规定3.2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的检疫要求。3.3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要求。物检疫3.4贸易合同、信用证中订明的植4检疫准备易合同或信用证)、装箱单、发票等资料,出境报检应提供生产企4.1审核报检资料,报检人应提供贸易也证书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提供的植物检疫证书。原产业注册登记号,进境报检还应提棋4.2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资料,确定检疫依据及检疫要求。4.3了解输出国产地疫情或进口国检疫要求,明确检疫重5现场检疫5.1检疫工具手持放大镜、毛刷、指形管、剪刀、镊子、白塑料布(约1m)、样品袋、手电筒、记号笔、照相机等。5.2检疫方法5.2.1核查货证检查货物规格、数量、质量、批次代号、唛头标记和包装等是否与报检单证相符。5.2.2包装物检疫检查货物的包装物包括外包装及所含小件货样的内包装,如有木质包装或衬垫物,应连同一起检1
SN/T1078—2010疫;检查包装物及其缝隙中有无害虫、杂草籽等有害生物及蛀孔等为害状,检查其有无夹带土壤等禁止进境物。5.2.3货物检疫 病害检疫对货物进行检查,检查其有无病害症状,特别是检疫性病害为害状,将可疑的样品装入样品袋供实验室检验鉴定。害虫、杂草检疫检查货物是否有害虫及其为害状,将可能带有活虫的可疑样品装入样品袋,供实验室检验鉴定。必要时,将货物放置于白塑料布上,采用拍击方法进行查验,使隐藏的害虫、螨类、杂草籽等坠落于塑料布上,将检获的害虫、螨类、杂草籽装入指形管,供实验室检验鉴定。其他项目检疫检查货物是否夹带禁止进境物。5.3抽样和送样5.3.1抽样比例以一检疫批为单位,按下列比例抽样查验:——10件以下全部查验;-11件~100件查验10件;——101件~1000件,每增加100件,查验数量增加1件;——1001件以上,每增加500件,查验数量增加1件。每件内含有小件的,查验数不少于该件内含有小件数的四分之一。5.3.2抽样方法在货物堆垛上、中、下等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查验样品。5.3.3样品送检将现场检疫发现的有害生物及有可疑症状的样品,标明报检号、品名、数量、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和取样日期,送实验室进一步检验。6实验室检验6. 1 病害检验对截留的样品进行详细的症状检查,观察有无典型病害症状,然后再进行病菌组织切片检验,尚不能确定的可进行组织分离培养鉴定或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鉴定。6.2害虫、螨类检验将检获的害虫、螨类置于解剖镜或显微镜下检验鉴定。对难以直接鉴定的幼虫、虫卵、,应进行饲养,需要时连同样品一并置于害虫饲养箱中进行饲养,待成虫羽化后进行检验鉴定。2
SN/T1078—20106.3杂草检验将检获的杂草籽置于解剖镜或显微镜下检验鉴定,必要时可种植培养检验鉴定。6.4技术鉴定根据有害生物的检疫鉴定方法、技术资料及标准对发现的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征进行分类鉴定,确定有害生物的种类。7结果评定与处置7.1合格评定经检疫,符合3.1、3.2、3.3、3.4的检疫规定,评定为合格。7.2不合格评定检疫结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现禁止进境物;发现双边协定、协议、备忘录等涉及的有害生物;发现其他不符合第3章规定。7.3不合格的处理出境的,应针对情况实施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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