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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doc

发布:2017-09-25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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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出入治安秩序,保障公司内部安全,确保公司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门卫执勤 第一条 门卫执勤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门卫职责。 第二条 门卫执勤人员要举止端庄、着装整齐、指挥规范、礼貌待人,文明值勤,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吸烟、聊天、嬉笑打闹或搞娱乐活动,严禁无关人员在执勤区域内逗留或擅自离开岗位。 第四条 门卫执勤人员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会客登记,机动车辆换证、携物出门验证及夜间机动车辆出校门检查等制度。 第五条 门卫执勤人员要搞好门口、院内区域的环境卫生。门岗附近严禁停放机动车辆。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六条 物资出公司要一律凭出厂放行证明,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公司办公室。 第七条 凡是在公司内从事服务、施工等临时工作人员,一律凭保卫处办理的《临时出入证》出入公司。 第八条 非本公司人员会客应在门卫填写会客证,由会见人签字,离开公司时交回门卫。 第九条 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 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处理。 第十一条 负责发放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车辆及与公司有经营性业务往来和机动车辆,凭保卫处办理的《车辆通行证》进出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外来车辆进进入公司,在停车线外接受检查,然后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通行。 第十四条 夜间锁门期间,进出的所有车辆必须登记,并接受必要的检查。 第十五条 严禁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进入公司,特殊情况须进入公司的要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并检查后方可驶入。 第四章 携带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第十六条 携物资公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关中层领导签发并的出入证明。 第十七条 物流公司、施工单位携带设备、用具出入公司须有公司内部出门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入公司必须在门卫室登记。 第十八条 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开公司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门。 第十九条 执勤人员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弄清情况后方可放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后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白象科技有限公司 后勤部 20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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