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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劳务承包合同书.doc

发布:2018-11-21约1.1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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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维丰·蓝湖熙岸 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维丰·蓝湖熙岸一期工程(5#、6#、8#、9#、10#、15#、16#、17#、18#、19#、20#楼)的水电安装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维丰蓝湖熙岸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长寿区长寿湖镇 三、工程承包内容: 1、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技术变更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2、所有给排水、电气的预留、预埋、安装和浇筑。 3、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 4、安装保护和节约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 5、只负责弱电的预留、预埋、不安装。 6、除甲方提供焊机一台的所有安装工具。 7、施工现场水电材料的上下车和现场转运。 8、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配合和函接。 四、工程承包方式:水电人工费包干 五、工程承包单价:8.6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 六、付款和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三十日上报工程量给甲方,甲方审核后,在次月的十五日至二十五日前按工程量的70%付款给乙方。 2、工程竣工甲方付足总价的水电安装劳务费的95%给乙方,余款5%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甲方一次性付完乙方。 七、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承建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若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安全保护和节约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若发现浪费材料或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任何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因其它意外出现的安全事故,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5000元以上(除开5000元)超出部份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的费用。 八、若有增加工程量的,甲方按实际增加工程量与乙方结算。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十一、以上内容履行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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