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第讲 心理现象与犯罪行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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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达顿和阿伦“情绪唤醒实验”: 由一位女性作主试进行测验。 一次是在一座230英尺高的吊桥上,下面是深不见底的峡谷; 另一次是在10英尺高的石桥上。 参加实验的被试都是男性。 两次的实验程序完全一样:女主试把题目交给男被试,让其完成后对他说,如果你想知道这次测验是怎么回事,就可以给我去电话。说完留下电话号码。实验控制了各被试对测验的兴趣因素。 结果发现,吊桥上的男子过后与女主试联系的比例显著高于石桥上的男子。 解释:对生理唤醒状态的认知评价是促使青年投入恋爱的重要因素 八种基本情绪最强烈,故居于顶端,沿扇面向下,越靠近底部,这种情绪就越微弱。 越邻近性质越相似,距离越远差异越大,互为对顶角情绪相互对立 3、犯罪人的情绪体验 A 激情犯罪 猛烈的、迅速暴发的、短暂的情绪体验。 激动状态下,人的认识活动范围急剧缩小,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减弱,往往不能约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行为。这种犯罪往往不计后果,社会危害性往往很大 大义灭亲 故意驾车撞人案 B 应激犯罪 在意料之外的紧急情况下产生的极度紧张的情绪。 应激状态下,人有可能心神紊乱,惊慌失措,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急剧减弱,难以作出适当行为。 正当防卫: 过当 —— 承担刑事责任——应减免处罚 无过当—— 不承担刑事责任 4、犯罪人情绪对其行为的影响 (1)夸大成功的积极情绪体验 赌博:一次赢= 次次赢 (2)情绪依赖个体社会经验 对情绪的认识,对情绪的调整,对情感的积累 自尊水平高低 是否敏感、强烈 参考资料:犯罪人的自我认知调查问卷 案例分析: 孙超,海归硕士,目前接管其岳父的企业。 某日上午,驾驶黄色甲壳虫时,因车轮溅水至路过男青年身上,发生争吵,平息后男青年再次拍打车窗指责孙超后骑摩托车离开。 孙超气极而怒,公开挑衅“信不信,我花两三百万撞死你”,踩足油门撞倒男青年后推行7米多,被对面出租车避让不及碾过,后送医院不治身亡。 孙超事后在车内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审理认定孙超明知自己驾车撞击摩托车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后果,仍不计后果实施,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分析孙超的犯罪心理? 分析 1、 “撞人示威”、补偿自尊 孙高素质的、高社会地位,有社会优越感,在驾驶不当溅脏他人遭指责时,非但不控制自我,反而逞强好胜,导致双方口舌激战、矛盾深化。 他人的指责行为强烈冲击行为人的自尊与良好感觉,瞬间的心理冲突导致负面情绪爆发,从而引起犯罪行为。 2、 情绪致使认知狭窄,判断力下降 本案中,孙超辩称当时为泄愤想把受害人撞倒地,出口气,并没有撞死的图谋,但没料到没躲过对面车道上出租车的碾压。 过激行为往往主要受当时的负面情绪所左右,造成认知范围狭窄,无暇准确判断过激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 三、动机与意志 1、定义: 动机:由目标或对象引导、激发和维持个体活动的一种内在心理过程或动力。 意志:是具有选择和坚持性的动机,是人类特有的高层次动机。 动机过程: 体内失衡?需要?动机?指向目标?行为(趋向目标) 意志过程 a 准备阶段: 权衡动机、确定目标、选择方法 b 执行阶段: 执行决定和手段,并在行动中反复修正。 2、意志行为中的挫折 挫折:个体的意志行为受到无法克服的干扰或阻碍,预定目标不能实现时所产生的一种紧张状态和情绪反应。 信念决定一切!! 挫折情境—— 紧张 挫折认知——60分万岁 挫折行为——焦虑、攻击 3、犯罪人的动机与意志水平 累犯的动机水平 (1)更丰富的犯罪满足方式经验,对犯罪诱因更敏感。 (2)动机的强化来自于持续产生的需要与行为成功概率 (3)人身危险性主要表现在犯罪认知图式固化 4、犯罪动机的分析 (1)分析犯罪动机的意义 确定侦查的方向 情杀、仇杀、财杀 排查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动机的犯罪嫌疑人的疑点上升,不具备犯罪动机的则下降 定罪量刑 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 (2)犯罪动机的分析方法 由表及里:逆向性思维 动机过程:体内失衡?需要?动机?指向目标?行为(趋向目标) 发现动机的过程:(犯罪)行为?(犯罪)指向目标?(犯罪)动机?需要?体内失衡 5、刑法对动机的有效评价 (1)一个动机多个行为,只须评价相应行为。 报复社会——杀人、放火、投毒 (2)一个行为源于多个动机,动机评价是关键要素。 偷盗婴幼儿:以绑架或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罪 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 以收养或其他个人目的——拐骗儿童罪 (3)一个动机下实施一个行为,行为与动机共同受刑法的评价。 一般的盗窃罪 案例分析:悍马撞人案 4月26日晚11时3分,蒋佳君喝酒后仍驾驶悍马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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