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版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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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2013版强制性条文更新的规范: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33-2012 《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范》SL229-2011 《水利水电工程厂(站)用电系统设计规范》SL485-2010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SL511-2011 《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SL540-2011 《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462-2012 《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SL166-2010 《水利血防技术规范》SL318-2011 《灌区改造技术规程》GB50599-2010 《水利水电工程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规范》SL561-2012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486-2011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已列入2013版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 未已列入2013版 《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水利工程施工(第二篇)和水利工程验收(第四篇)这两个阶段,质量监督机构都要进行监督的,那么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要及时的掌握;第一篇水利工程设计和第三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中涉及质量指标及检测要求的,也是要及时掌握的。 2013版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变动比较多,但表5所列的设计质量指标的标准和条款除《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外,其余没有变化。 施工规范取消了《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涉及7.6.3拱石砌筑、10.2.8坝面倒悬施工、 16.3.1钢管安装和17.1.2地下厂房开挖四条,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劳动安全与卫生更新了《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50706-2011(取代DL5061-1996》、《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SL166-2010(取代SL166-96)和《水利血防技术规范》SL318-2011(取代SL/Z 318-1996),增加《灌溉与排水系统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和《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SL340-2011。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50706-2011强制性条文表5所列的5.1.1 噪音指标没有了,但其新增了5.7.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5.7.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和5.7.3 室内人造木板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这些指标需要检测。 水利工程验收增加了《灌区改造技术规程》GB50599-2010, 9.3.2 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期间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 《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例一《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与GB50286-98比较 标准编号 强制性条文 GB50286-98 6.2.5粘性土土堤的填筑标准应按压实度确定。压实度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级堤防不应小于0.94,2级和高度超过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92,3级以下及低于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90。 6.2.6无粘性土土堤的填筑标准应按相对密度确定 1、2级和高度超过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65,低于6m的3级堤防及3级以下堤防不应小于0.60。… GB50286-2013 7.2.4粘性土土堤填筑标准应按压实度确定。压实度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级堤防不应小于0.95,2级和高度超过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93,3级以下及低于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91。 7.2.5无粘性土土堤的填筑标准应按相对密度确定 1、2级和高度超过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65,堤身高度低于6m的3级堤防及3级以下堤防不应小于0.60。… 《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例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与SL260-98的比较 标准编号 强制性条文 SL260-98 2.2.3堤防基线的永久标石、标架埋设、保护及维护 2.3.3严禁在堤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5.2.2堤基表层清除,坑、槽、沟等回填处理要求 6.1.1填筑作业要求:横断面坡度1:5,逐层铺土碾压 6.1.2铺料作业要求:严禁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 6.1.3压实作业要求: 6.4.5干砌石砌筑要求 SL260-2014 上述各条款分别对应3.2.3、3.3.3、6.2.2、8.2.1、8.2.2、8.2.3、9.3.3相关内容,已全部取消强制性条文定性。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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