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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铁路路运运输输设设备备统统计计规规则则
铁计[1990]第136号
1990年9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铁路运输设备是铁路运输生产 动的主要劳动手段,是
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物质基础。铁路运输设备的状况,不仅反映了
我国铁路运输设备现代化水平,而且是研究铁路长远发展,挖潜改
造扩能以及编制计划的重要依据。为了反映铁路主要运输设备的现
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规,特重新制定本规
则。
第2条 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是铁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
贯彻国家、铁道部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紧密围绕党的方针政策,改
革开放,扩大运输能力,强化运输设备统计的功能、职权、手段,
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运输设备统计工作水平。
更好地搞好统计优质服务。
第3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 《统计法》及 《统计法实施细则》等
统计法规,严格按照部颁统计制度统计,实事求是,如实上报各项
统计数字,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单位应做好运输设备
统计电子计算机的开发应用,做好统计数据的积累、储存、整理、
分析和咨询工作。运输设备统计人员要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统计质量
检查辅导,加强技术履历簿、原始记录和台帐等基础工作,上报运
输设备统计年报之前,要做好与有关业务部门的数据核对工作。
第二章 运输设备统计范围的原则、任务和统计时点
第4条 运输设备统计范围的原则
一、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主要运输设备,包括使用、未使用、
备用、封存的设备,均应统计。
二、凡新建交付铁路局运营的 (含正式营业及临时营业)新
线、复线、电气化铁路及其它新增设备,均应按正式验收交接之日
起统计。不包括产权归部属工厂所有的企业专用线和路外专用线及
地方铁路。
三、凡配属给铁路局和产权归铁路工程局所有的机、客、货车
应进行统计。货车仅包括由铁道部统一调度在全路运行的货车和配
属给铁路局的宽、窄轨货车,不包括铁路工程局、铁路局的自备
车。
四、凡出租给外单位的运输设备,由产权所属单位统计。租入
的设备租用单位不统计。
第5条 运输设备统计的主要任务
按照部颁统计制度,准确、及时统计上报管内铁路线、桥、隧
及上部建筑,内燃、电气化牵引铁路,机、客、货车,通信信号,
客、货运,电子计算机等运输设备数量、类型、能力以及运输部门
站段数量,并对其变化情况、比例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领
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安排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第6条 运输设备统计时点
运输设备统计实行年报制度,统计时点为年末31日现状。轨枕
按工务部门秋检资料统计。
第三章 铁路线路
第一节 铁路线路分类
第7条 铁路线路按用途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特别
用途线五种。
第8条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正线
又分为:
一、第一线:单线线路全部列为第一线,双线线路或双线地
段,以列车运行方向的下行线 (或乙线)为第一线。
二、第二线:双线线路或双线地段以列车运行方向的上行线
(或甲线)为第二线。
三、第三线:是指并列三条正线中办理列车上、下行的线路。
第9条 站线是指车站内的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
站内指定用途的其它线。
一、到发线:是指站内专门办理列车到达或出发使用的线路
(不包括站内正线及渡线)。
二、调车线:是指调车场内进行列车编组与解体作业使用的线
路。通常调车线也称为编组线。
三、牵出线:是指设在调车场 (或中间站)一端或两端,并与
到发线相连接专供列车解体、编组及转线等牵出车辆使用的线路。
四、货物线:是指站内专门办理货物装卸作业使用的线路。
五、其它线:是指站内指定用途的其它线,包括救援列车停留
线、机车走行线、机待线、机车整备线、轨道衡线、加冰线、换装
线、货车洗刷线、油罐列车整备线、机械保温车加油线、特殊危险
货物列车停留线、驼峰迂回线、车辆站修线及两正线间不计算为正
线的渡线等。
第10条 段管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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