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20505-2016 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功能标识及图形符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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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的功能
标志及图形符号
FunctionalIdentificationandSymbols
forProcessMeasuringandControllingInstrumentation
HG/T20505一2000
主编单位 :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批准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实施日期:-00一年六月一日
全 国化 口二口二程建设标准编辑 中』心
(原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
2001 北 京
1 总 则
1.0.1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自控专业的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中
仪表位号编制,MID管〔道仪表流程图)、监控系统原理图等设计工作。
本规定与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与文字代号》(HG/T20637.2)是化工自
控设计关于图形符号的常备技术标准。
1.0.2 相关标准如下:
ISA一S5.1 仪《表符号和标志》
HG/T20637.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图形符号与文字代号》
在执行本规定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仪表功能标志
2.1 功能标志组成
2.1.1 仪表的功能标志由一个首位字母及一个或二至三个后继字母组成。示例如下:
例1 PI— 功能标志
P-一首位字母(表示被测变量)
I一一后继字母(表示读出功能)
例2 TIC— 功能标志
T一一首位字母表〔示被测变量)
IC— 后继字母(表示读出功能+输出功能)
例3 HIC— 功能标志
H— 首位字母(表示引发变量)
1C— 后继字母(表示读出功能+输出功能)
例4 FFICA— 功能标志
FF— 首位字母(表示被测变量+修饰字母)
ICA— 后继字母(表示读出功能+输出功能十读出功能)
例5 PDAHL一一功能标志
PD— 首位字母(表示附加修饰字母的被测变量)
AHL-一后继字母(表示读出功能+修饰字母)
2.1.2 仪表功能标志首位字母与后继字母的选用应符合本规定3.1.1条的规定。
2.1.3 功能标志只表示仪表的功能,不表示仪表的结构。如要实现FR(流量记录)功
能,可采用差压记录仪,也可采用单笔或多笔记录仪。
2.1.4 功能标志的首位字母选择应与被测变量或引发变量相应,可以不与被处理的
变量相符。如为调节流量的控制阀,用在液位控制系统中的功能标志是LV,而不是
FVo
2.1.5 仪表功能标志的首位字母后面可以附加一个修饰字母,这时原来的被测变量
就变成一个新变量。如在首位字母P,T后面加D,变成PD,TD,原来的压力、温度就变成
压差、温差。
2.1.‘仪表功能标志的后继字母后面也可以附加一个或二个修饰字母,以对读出功
能进行修饰。如功能标志PAH中,后继字母A后面加H,它限制读出功能A的报警为高
报警。
2.1.7 功能标志的字母编组的字母数,一般不超过4个。为了减少字母编组的字母
数,对于一台仪表同时用于指示和记录同一被测变量时,可以省略I(指示)。
仪表功能标志的所有字母均应大写。
2.2 仪表位号
2.2.1 仪表位号由仪表功能标志与仪表回路编号两部分组成。示例如下:
例1 FIC一116— 仪表位号
FIC— 功能标志
116— 回路编号
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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