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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品质量档案管理规定.doc

发布:2017-12-24约1.1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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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品质量档案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档案的建立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管理。 三、质量档案的基本内容 1.基础质量档案包括 a.供方法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b.供方质量信誉证明文件包括: 供方GMP或GSP证书复印件; 供方保证能力实地考察评价报告; 质量保证协议书。 c.药品合法性证明文件包括: 药品生产批准文件; 法定质量标准复印件。 d.药品质量可靠性证明文件包括: 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首营品种审批表;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及临床资料与药品实物样品。 e.其他有关资料: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物价批复文件。 2.过程质量管理档案 a.药品进、验、存、销售过程质量档案包括: 药品购进合同或经销代理协议书; 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验收记录; 验收入库通知单; 退货记录; 不合格品台帐; 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药品检验报告书; 销售复核记录; b.药品养护档案包括: 药品养护档案卡; 药品养护检查记录; 温、湿度记录; 停销通知单; 解除停售通知单; 质量报表; 近期药品催销月报表; c.顾客质量信息档案包括: 用户走访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征询意见书; 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表; 质量信息报表; d.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包括: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表; 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检定核准证书; 精密仪器使用记录; 仪器设备一览表; e.质量事故、管理档案包括: 质量事故报表;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3.质量档案管理职责 (1)管理职责分工按《各有关部门、岗位及人员质量管理职责》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 a.基础质量档案资料索取由采购进货部门负责。 b.基础质量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c.药品进、验、存、销运作质量记录等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 d.药品进、验、存、销运作质量管理档案监督指导与统管工作由质量部负责。 4.质量档案的保存与管理规定 (1)药品质量档案的保存与管理执行《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2)质量档案要指定专人收存与记录,温、湿度记录每月收存一次,药品养护记录每年收存一次,档案要妥善保存。 (3)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档案,但一律不外借。 (4)档案为公司保密材料,不得外传,如需索取复印件应经总经理批准方可。 (5)外部人员借阅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凡所借资料不得破损遗失,不得转借。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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