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转运站及集镇公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项目名称 洛水镇垃圾转运站及集镇公厕项目 建设单位 什邡市洛水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兰勇 联 系 人 易其 通讯地址 什邡市洛水镇 联系电话传 真 邮政编码 618401 建设地点 什邡市洛水镇 立项审
批部门 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什市发改[2009]607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N8022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垃圾转运站1座686.67m2
公厕5座共600 m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30 总投资
(万元) 188.23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8.4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
产日期 工程内容与规模 :
一、项目由来及产业符合性
(一)项目由来
根据灾后重建规划,为完善集镇功能,解决洛水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经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同意洛水镇人民政府建设洛水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
需要说明的是:什市发改[2009]607号文件批复的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处理能力15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2)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集镇公厕5座;(3)建筑面积81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1座共计三项建设内容,考虑到三个建设内容编制一个报告表内容较为复杂,什邡市洛水镇人民政府在项目申报时将垃圾转运站及集镇公厕建设工程子项单独进行申报并委托环评任务,为此,本次环评单独对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工程子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处理另行开展环评工作。
什邡市洛水镇人民政府拟在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4组(防洪通道旁)建设垃圾转运站,工程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86.67平方米,建筑面积81平方米。结合洛水镇的实际情况,什邡市洛水镇人民政府拟修建集镇公厕5座,分布于洛水镇镇区内,五座集镇公厕分别位于①广木路与洛水路交叉口,②3号路与杨春路交叉口东南角,③公园内原址重建,④9号路与4号路交叉范围内,⑤杨春路上原址重建。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集镇公厕每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用地面12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188.23万元,资金来源于什邡市财政资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形式完成环评工作,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在对现场进行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依据。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版),本工程属于该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3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已经得到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什市发改[2009]607号文批复(附件1)。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
垃圾转运站:位于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4组,工程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86.67平方米,项目用地为《四川省什邡市洛水镇中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中确定的市政设施用地(附图6),符合洛水镇城市总体规划。同时项目用地已经什邡市规划和建设局选字第510682201010003号同意(附件2)。
集镇公厕:分布于洛水镇镇区内,满足《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同时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二、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一)项目名称、性质和建设单位
1、项目名称:洛水镇垃圾转运站及集镇公厕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什邡市洛水镇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垃圾转运站位于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4组;五座集镇公厕分别位于①广木路与洛水路交叉口,②3号路与杨春路交叉口东南角,③公园内原址重建,④9号路与4号路交叉范围内,⑤杨春路上原址重建。
(二)建设规模与投资
本项目拟在洛水镇建设一日处理垃圾15t/d的垃圾转运站,以及在洛水镇镇区内设置5座集镇公厕。并配套设置垃圾车等配套垃圾收集设施。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能力15t/d,总用地面积686.67m2,采用集装箱式收集方式收集。配置两个5m3密闭式集装箱作为收集容器;一辆2t拉臂式自卸车完成垃圾集装箱的运输,少量的垃圾渗滤液随集装箱一起运走,装车过程实现全封闭操作,避免了粉尘、臭气、渗滤液的二次污染。收集站内不设置地坑,垃圾集装箱直接放置在站内水平地面上,摆放灵活,而且省去了提升机械,便于装车,节省投资,管理简单;作业间内安装一套ECOLO臭源除臭系统。配套配置保洁设施:电动三轮保洁车3辆,果皮箱40个,大垃圾箱25个,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