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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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类
别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m2/处) 服务规模
(万人) 设置规定 设置级别 设置要求及服务内容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区域统筹 级 教育设施
高中
24班 1200020000(16000) 3~4 每班50生。生均用地面积16~ m2/生,建筑面积8.5~ m2/生。 ▲ 高级中学应在区域统筹安排。独立高中应为36班以上规模,居住人口不足时允许设30班或24班高中。初级中学应为24班以上规模,旧城区改造项目用地紧张时允许设18班初中作为下限。完全中学应达36班以上规模,旧城区改造项目用地紧张时允许设30班完全中学作为下限。
中学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毗邻。中学运动场地不宜小于3.3 m2/生,一般设田径运动场(环行跑道250-400米)及100m直跑道二组;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中学绿化用地不应小于1m2/生。中学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其日照间距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0班 1400025000(20000)4~5 36班 1600030000(24000)5~6 初中
18班 (9500)(12000) 2.25~3 每班50生。生均用地面积15 m2/生,建筑面积8.5~11m2/生。 ▲ 24班 1150018000(14400)3~3.75 30班 1350022500(18000)3.75~4.5 完全中学 30班 (13750) (20000)1.5~2.25 每班50生。生均用地面积15~ m2/生,建筑面积8~m2/生。 ▲ 36班 1575028500(22800)2.25~3 48班 19750 38000(30400)3~3.75 九年一贯制学校 36班 1385022400(17920)1.3~1.6 小学每班45生,初中每班50生。生均用地面积13~2 m2/生,建筑面积7.5~8.5m2/生。
新建地区可考虑小学、初中合并,设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应为36班以上。运动场地小学部分不宜小于2.3 m2/生,中学部分不宜小于3.3 m2/生。
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其日照间距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5班 1600028000(22400)1.6~1.9 小学12班 (5700) (6500) 0.7~ 1 每班45生。生均用地面积12~1 m2/生,建筑面积6.5~10.5 m2/生。
▲ 居住小区应设18班以上的小学,旧城区改造项目用地紧张时允许设12班小学作为下限。小学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毗邻。小学运动场地不宜小于2.3 m2/生,一般设2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市中心区学校不应少于一组60米直跑道。小学绿化用地不应小于0.5 m2/生。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两排教室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其日照间距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8班 6900 10000(8000)1~1.3 24班 8100 13300(10600)1.3~1.6 30班 9300 16700(13400)1.6~1.9 36班 10500 20000(16000)1.9~2.2 幼儿
园 6班 1440 1800(1440) 0.45~0.7 每班30生。生均用地面积10 m2/生,建筑面积8m2/生。 ▲ 居住小区应设9班以上幼儿园,居住人口不足时允许设6班幼儿园。
幼儿园应有独立用地。应保证每班不少于60 m2的室外游戏场地,包括设置大型活动器械、戏水池、沙坑以及米长直跑道。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其日照间距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班 2160 2700(2160) 0.7~0.9 12班 2880 3600(2880) 0.9~1.1 15班 3600 4500(3600) 1.1~1.35 18班 4320 5400(4320) 1.35~1.6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中心 2000~3000 2000~3000 街道一处 ▲ 宜与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独立用地。若无法全部设于首层,可将部分业务用房设在二层,但必须保证首层不少于400 m2 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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