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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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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0722-1661-FE803GZB-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2016年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2-1661-FE803GZB-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44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医疗设备、器械 1批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国家强制认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能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2),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020- 传真: 020804 传真: 020-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塞坝路2号之三 邮编: 510095 邮编: 510000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 ? 帐号: 3602064919200118287 ?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 定义 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荔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 6 投标样板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设定; 7 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整)。 8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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