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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某百货公司管理制度.pdf

发布:2015-08-22约2.61万字共4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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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给来店办事的客人和顾客留下良好印象,现 制定 《办公室管理制度》如下: 1、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2 、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3、办公室只供店内工作人员办公使用,不得长时间接待私人访客;需要接待来访客人 时,应使用专用的会客室。 4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5、营业员、班长、各主管、各经理应以卖场为主,缩短办公时间。 6、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放于明面。 7 、办公资料严格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323 关于经营数据保密的管理规定 一、百货营运各部门的经营数据及相关资料一律保密。 二、百货营运部各部门对与经营有关的资料按级别设立相应的权限,不得越权查阅、翻看 资料。 三、相关人员如需查阅相关资料,必须有相关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授权。授权人员要严格 执行保密制度,严禁将各类数据、信息向外界泄露。 四、营运班长或经理助理在对帐时,应保管好销售日报表,严禁供应商、营业员或其它人 翻阅。 五、销售报表及其它数据严禁长期存放在营业卖场。 六、严禁在卖场及其他公共场合谈论与经营有关的数据,如销售额、扣点、保底额、促销 活动等商业机密。 七、各部门的经营数据严禁向其它部门泄露。 八、严禁将经营数据对外人泄露,包括家人、朋友等。 九、各部门负责人与供应商商谈时,注意对相关数据、信息的保密。 324 供应商管理规定 为维护齐市新玛特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保障我店及合作的合法利益,现依据齐市新 玛特相关经营合同书及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管理规定 1、我店有经营业务的供应商,必须遵守齐市新玛特的一切规章制度。 2、所有专柜的合作厂商,必须依据齐市新玛特的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处理顾客投诉, 因所经营商品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等原因导致顾客要求退换等投诉的,该供应商必须遵 从齐市新玛特的处理结果,不得提出异议、故意刁难、迟延或拒绝执行。 3、本商场卖场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原因与顾客发生冲突,导致我店形象受损。 4、任何专柜不得进行非在统一收银台的钱款交易、结算。 5、出现任何纠纷,由齐市新玛特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后对于处理的结果,各专柜 的合作厂商必须无条件执行。 6、商场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该专柜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必须配合工作无 条件执行。 7、在齐市新玛特上柜进行销售的商品,经过检查出现不合乎合同标准、存在问题的商品 (包括:“三证”不全;无签约品牌;滞销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因素),我店管理人员要求该 商品下柜时,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8、各专柜的合作厂商在齐市新玛特经营过程中,出现商品短缺、断货、不应季等现象, 导致本商场利益受损,该专柜供应商必须在我店管理人员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商品调整。 9、因合作厂商柜台、货架等布局摆放不合理,导致顾客个人物品及人身受到以外伤害, 经由我店进行处理,供应商必须按处理结果无条件进行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由本商场工作人员调查确定,合作厂商在我店经营的商品价格与市场需求不符,我 店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供应商必须执行。 11、与本商场合作的厂商在我店营业期间,不允许参与销售及长时间在本专柜逗留。 12、营业期间,各专柜供应商不允许将其在本商场内经营的商品擅自调换、拿走。 13、营运部有权对一切影响新玛特形象及违反我商场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及取缔。 二、 处罚方法 1、对于不服从新玛特各相关规定及管理的合作厂商,将给于2000元—10000元罚款(在 325 结款中扣除)。 2、无论何种原因与顾客发生冲突的合作厂商,导致我店形象受损的行为,将给予 5000 元罚款,情节极其恶劣的除扣除20000元罚款外,我店将终止与其合作关系,限期退出我店,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3、查出不合格、我商场勒令下柜的商品,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执行我店规定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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