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乡规划博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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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P CJJ37 - 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
( 年版)
2012-01-11 发布 201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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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
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
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
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 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
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 .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 .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 .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 .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
期规定。
6 .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 号3 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
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 王晓华 杨 斌 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 辰 包琦玮 李俊奇 赵 锂 白伟岚 任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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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横断面
5.3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 ),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定:
图5.3.4 路侧带
1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
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人行道最小宽度
项 目 人行道最小宽度(m)
一般值 最小值
各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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