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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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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 为切实加强对我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实现我2012年建成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经所党委和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安排部署创建文明单位的重大决策及各项活动,并承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研究制定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3.负责与创建精神文明工作主管单位汇报、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做好与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上传下达,反馈信息;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自评工作;   3.编印创建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反映存在问题;   4.做好各种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接待上级文明组织的检查、验收、评比。 三、宣传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 制定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向媒体撰写稿件,及时宣传、报道我创建工作经验、动态及先进典型;   3.制订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督导组(李宏海副所长分管)   (一)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落实各项文明创建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制订职工政治、时事学习计划及职业道德教育计划;   3. 开展对全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及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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