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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化防火设计申请报告.doc

发布:2017-05-17约5.28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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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化防火设计申请报告 (800字) 深圳岗厦旧城重建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申请报告 1 概述 本项目是一个城市综合体项目,位于深圳中心区—福田岗厦;北临福华一路,南临福华路,东临彩田路,西临金田路,属岗厦片区项目的中区、项目分为3#、4#、8#三个地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0000m2,包括超高层办公楼、超高层公寓、大型综合商场、高层住宅。 各地块主要指标如下: 1)3#地块: 办公楼一栋,高350m,建筑面积约130000m2;商场一栋,地上5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约130000m2;公寓一栋,高178m,建筑面积约30000m2。 2)4#地块: 住宅楼八栋,高100m,建筑面积约130000m2;商场四栋,地上2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约50000㎡。4#地块的商业与3#地块的商业在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连通。 3)8#地块: 地块南北各有一栋小型主力店建筑;地块中央有艺术中心出入口建筑及商场出入口建筑各一栋。地下部分与3#地块、4#地块的商业连成一体。 本次申请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对象为连通在一起的地下商业以及3#地块。 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用途,本项目地下部分及3#地块属于一类高层建筑,其防火设计应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由于本项目在建筑构造、建筑布局、使用功能及视觉效果上的特殊要求,某些部分的防火设计不能完全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或是现行规范未能完全涵盖,所以本项目申请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方法优化建筑的防火设计,以便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建筑形式的创新,增加设计的自由度。 2 性能化防火设计内容 2.1 地下商业超过20000m2的防火分隔 1)规范要求 《高规》第4.1.5B.4条规定: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2)存在难点 本项目地下一层的商业建筑面积为41313m2,地下二层的商业建筑面积为30842m2,地下室设计有中庭贯通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的商业区。为了满足使用上的需要,地下商店无法全部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成不大于20000m2的若干部分,局部连通区域需采用防火隔间和下沉广场。此外,分隔的各部分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m2,但由于中庭开口部位无法采用防火墙分隔,若上下层叠加计算,则各部分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 3)性能化防火设计初步方案 ①为防止火灾在上下层之间蔓延,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的中庭开口使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低于3h。 ②中庭回廊仅作为通道使用,使用不可燃材料进行装修。 ③中庭回廊与商铺之间使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耐火完整性不低于3h)和C类防火玻璃(耐火极限不低于1.5h)进行防火分隔。由于商铺一侧为无可燃物的中庭回廊,因此防火卷帘可不设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④商铺内的人员全部通过后走道疏散,为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商铺之间以及后走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通往后走道的门使用乙级防火门。 ⑤为防止火灾通过中庭蔓延至对面商铺,中庭宽度不应小于9m;为防止地下二层商铺着火后,在防火分隔措施失效的情况下火灾蔓延至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商铺至中庭开口的距离不应小于2m。 ⑥适当增加步行街回廊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具体数值通过模拟计算确定。 ⑦中庭回廊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庭开口处设置智能型主动喷水灭 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⑧为使得建筑内的人员能够迅速对早期火灾进行扑救,室内消火栓箱内应配置消防软管卷盘。 2.2 西面商业裙楼内商铺与中庭的防火分隔 1)规范要求 《高规》第5.1.5条规定: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1.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1.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存在难点 西面商业裙楼的中庭贯通一层至五层,建筑面积为9996m2,超过了一个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为了满足商铺使用和疏散方面的需要,商铺与中庭相通的部位不希望使用乙级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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