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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 000695 2011年审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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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年度财务报告 2012年3月15日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64 审 计 报 告 京都天华审字(2012)第0509 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11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滨海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滨海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滨海能源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京都天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万奇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彭凯 中国·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一十三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附注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140,401,005.27 13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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