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总包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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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北京市
招 标 人:
第一章 投标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盖章):
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邮政编码: 10002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1.1 工程名称 2 1.2 工程地点 北京市 3 1.3 工程规模
及特征 4 2.1 招标范围 详见第章工程范围及图纸6 3.1 资金来源 自筹 7 22.1 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8 4.1 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承包,固定总价合同9 5.1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北京市优质工程标准10 6.1 工期要求 预计开工日期 20年月日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11 7.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2 7.2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承担过三个及以上同类工程 13 7.2 合格投标人的产生 按照资格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 14 工程量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规则执行。 15 22.1 投标担保金额
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方式:电子汇款的形式时间:地点: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商银行支行,帐号,)内;
检查标准:入帐为准,并以招标人开具的正式收据为准。16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不允许17 17.1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函部分份,
商务标部分1份正本,份副本
技术标部分1份正本,份副本
电子标书 份 1.1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 2010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同时将澄清纪要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以书面为准)。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 日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日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函件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但是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中存在否决性条款时,须由招标人重新编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将所增加的否决性条款列入该摘要。否则,仍应以先前发出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为准,新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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