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标准2.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家具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1)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和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应将烘房作为重点部位,在生产期间进行不间断防火巡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5.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单位员工会报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6.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应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7. 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1.防火间距。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被占用。
2.消防车道
(1)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生产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的仓库、超过9层的集体宿舍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和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堵塞、占用、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上空不得有影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3.防火分隔
(1)建筑内已有的防火分区及其防火分隔物不应擅自拆改或移动。
(2)防火卷帘下方不应设置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4.安全疏散
(1)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2)厂房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首层外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员工集体宿舍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3)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禁止堵塞、占用、锁闭及分隔,安全出口及疏散走道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4)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应能自行关闭。
三、消防设施
1.室内外消火栓
(1)厂区内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 m2的厂房、仓库;层数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 m3的员工集体宿舍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2)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米,高层厂房、高层仓库、高架仓库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米,不超过9层的员工集体宿舍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7米,不超过100米的员工集体宿舍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米,超过100米的员工集体宿舍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米。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不应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室外消火栓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
(4)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
(5)任选一个室内或室外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水枪出水正常;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泵按钮,消火栓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启泵信号,水枪出水正常。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占地面积大于1500m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