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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投标书文件制作流程图[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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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排水、水系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 年 5 月20日 目 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 服务承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材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2010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排水、水系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按固定单价的合同方式,以人民币肆仟贰佰肆拾零万叁佰贰拾柒元整(¥ 42,400,327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110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 200,000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策 (签字)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951号。 网址: huami@ 电话: 0431- 传真: 0431 邮政编码: 130061 2010年5月20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赵伟   2 工期 从2010年 5月25日至2010年9月10日 天数:110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1年   4 保修期 19.7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 履约担保 4.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承包人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6 分包 4.3.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 误期违约金额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8 工期提前 11.6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出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9 质量标准 13.1.1 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10 价格调整 16.1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11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17.4.1 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2 预付款 17.2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13 工程付款 17.3.2 根据国家要求,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14 质量保留金 17.4.1 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5 工程保险 20.1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区安达街951号 建立时间: 1999年 2月 12日 经营期限: 至长期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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