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学课件:公证文书.ppt
正文(即内容)。正文要求写明××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概况;接下去写通告征询的内容(即通告的目的);最后写明限定有关人在多长时间内前来联系,逾期不来公证处提出者,将作放弃权利论,或视为无争议等。正文写完,署公证处主任姓名(这是公证处对外的行政文件)。如是张贴的文字通告,在主任署名处,应由主任签名或盖签名章。由申请公证的机关单位出面登报的通告,可以参照上述方法制作。由申请公证的自然人登报的,一般叫“征询启事”、“寻人启事”(适用于死亡公证)或“××启事”。三、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一)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的概念、功能我国《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据此制作的撤销公证书的文件,称为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二)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的应用范围1.因受当事人的蒙蔽、欺骗,以致原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是虚假的。2.原证明的法律行为不能成立的,例如,父母尚在,子女擅自变卖父母的房屋或其他财产的。3.单方或双方的法律行为,或签订的法律文书,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是出于自愿,有受欺骗和胁迫情形的。4.存在着第三者争议等其他纠纷,无法履行的。5.已发出的公证书,因行政命令的下达,或者其他原因,使公证书不能维持,又不能采取变通办法(如补充或部分变更合同)解决的。6.发现已发出的公证书是违法的(包括违反政策、法令和纪律的)。制发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问题的提起,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是第三者提出异议,检举揭发,或者是公证机构自己发现的。(三)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的格式、内容和写法1.标题。写“××省××市(县)公证处决定书”,右下方写“(年度)××字第××号”。2.正文。可写为:“××(单位全称)的代表人××与××(单位全称)的代表人××(自然人之间用××与××;属于多方的,可依次逐一列出各方名称或姓名)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经我处于××年×月×日予以公证,发给(年度)××字第××号公证书在案,现查明该项公证行为……(这里写明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可行的情况,论证需要撤销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特决定将原来制发的前述(年度)××字第××号公证书予以撤销。”3.尾部。(1)由公证处制发的决定书,署公证处全称,并由公证处主任签名或盖签名章。(2)最后写明年月日。(四)应注意的问题1.制发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必须严肃慎重。2.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应当发给原来收存该项被撤销的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的单位和个人。返回本章重点
1、公证书
2、公证申请书
3、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返回第一节公证书一、公证书的概念、功能公证书,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其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给予证明的法律文件。公证书证明的事项,具有无可置疑的证据效力和法律效力,有的还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它在一定范围、一定意义上说,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二、公证书的内容和写法(一)公证书的制作1证明合同(契约)、遗嘱、签名、印鉴等事项的公证词(指公证书的文字内容),只是寥寥数语,可以印成填空式的文书用纸。但收养子女、财产继承等类公证书,则须根据具体情况,逐件拟制。2成批的公证事项,不仅对所订的合同可以统一审查修改或统一代拟,由有关单位统一印制,而且还可以把填空式的公证词拟好,附印到合同(协议书)的后面。这样在办证时可以大为简化手续。但仍须逐件审查办理,于填写公证词以后,逐件加盖公证处公章和其他各种应盖的印章。3公证书的内容必须经当事人同意。所以公证书稿制成后,应交当事人自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4送证上门。5在公证书中,不应写收取公证费数、制发公证书份数等不属于公证证明的内容。(二)公证书的文本1公证书分原本、正本、副本三种。2原本、正本、副本三者内容必须完全一致。3副本的份数,应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4发给某甲或某乙的公证书正本或副本,应在公证书封面的左侧竖写标明“某甲收存”或“某乙收存”;无封面的,可在首页左侧标明,便于送达或日后查考。(三)公证书上的署名一切公证事务,都应以公证员的名义办理,公证书上只以公证员的名义署名。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应由具备公证员条件的人担任,主任、副主任办理的公证书,应署名公证员。(四)公证书上的印章1公证书的末尾加盖公证员的横式签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