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 安全操作规程》.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DB32/T XXXXX—XXXX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农业机械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站。
本文件起草人: 张婕、周达辉、王超柱、卢青、王堰、刘颖。
I
DB32/T XXXXX—XXXX
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 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修。
本文件适用于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 (以下简称干燥机)的安全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0395.1—2009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JB/T 10268 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
3 术语和定义
JB/T 10268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场地、安装要求
4.1.1 干燥机应由生产企业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更换热源,
应符合干燥机配置热源要求。
4.1.2 干燥机应安装在基础坚实的场地上,固定平稳。
4.1.3 作业场地应按消防要求配备灭火设备。
4.1.4 干燥机在室内作业时应有存放烘前、烘后谷物的设施,干燥机主体与墙壁相距应大于1m;干燥
机在室外作业时应搭建棚房并加装避雷设施。
4.2 机具要求
4.2.1 进出粮、清选、提升、输送设备、缓存仓等辅助设备应为合格产品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2.2 对操作者存在或有潜在危险的部位,及电机传动装置、除尘风机口、高温热源装置、排粮链传
动机构、进料口、检修门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
4.2.3 干燥机平台、通廊、爬梯、塔架等应设置扶手或围栏防护装置,围(护)栏高度应不小于1100mm,
爬梯距离地面3000 mm 以上应安装护圈或采用其他可靠防护措施。爬梯尺寸应符合GB10395.1-2009 中
4.5.1条要求。
4.2.4 干燥机尾气排风管口1.5m范围内不得有阻挡,保证气流畅通。除尘排杂管直径不小于150mm,
若与排风机前端风道连接时,接口应平滑,不得有挂草等引起堵塞风道的缺陷。
1
DB32/T XXXXX—XXXX
4.2.5 干燥机及其辅助设备配置的电力容量应能保证在最大负荷下安全使用。
4.2.6 集尘室或集尘装置应满足降尘处理要求,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3 人员要求
4.3.1 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
4.3.2 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流程,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熟悉设备使用方法,掌握设
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要求。熟悉所用干燥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
4.3.3 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长发应束起。
4.3.4 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疾病或疲劳作业的人员严禁上
岗作业。
4.3.5 爬梯或登顶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绳索,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注意防滑,防止高空坠物。
5 安全检查
5.1 作业前
5.1.1 应对排粮轮、干燥部、下搅龙、提升机等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清除机内杂物,清除干燥机周
边及控制箱内、外部的积灰。
5.1.2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