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辅导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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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辅导工作计划
篇一:常规检查指导思想
日常行为规范检查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教育部新颁发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力度,为培养学生初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学生纪律、卫生、礼仪、两操、学习等方面的检查评比,让学生始终能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绳,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小养成遵纪守法、讲究卫生等良好行为习惯,促进我校良好校风的形成,使校风校貌更上一层楼。
苾村小学
篇二: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信贷检查辅导办法(试行)
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信贷检查辅导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提升信贷人员素质,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质量,促进全市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全市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检查辅导,是指通过对信贷业务全流程检查,发现漏洞、揭示风险,并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有针对性的现场辅导相应管贷人员,指导帮扶相应单位规范信贷管理,促进信贷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过程。
第三条 信贷检查辅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检查为手段,以辅导和问题整改为着力点,以提高信贷风险管控水平为目的”原则,通过检查辅导,深入分析信贷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第四条 信贷检查辅导实行部门独立设置、人员集中管理。办事处设置信贷检查辅导中心,挂靠业务管理科,由分管主任领导;县级联社设置独立的信贷检查辅导中心,由主任(行长)分管,在业务上接受办事处信贷检查辅导中心的管理和指导。市、县两级均要配备专职的信贷检查辅导员,并集中管理。
第五条 信贷检查辅导对象包括辖内县级联社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业务、个人信贷业务等信贷业务部门及所有开展信贷
业务的营业网点、公司业务部。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包括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信贷业务。
第二章 人员配备、选聘和管理
第七条 信贷检查辅导员的配备。
(一)办事处配备4 -6名专职信贷检查辅导员。
(二)各县级联社根据辖属被查单位及信贷业务量配备检查辅导员,原则上按每6家单位配备1名信贷检查辅导人员,但最低不少于4名。
第八条 信贷检查辅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含)以下、有三年以上信贷实际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可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四)有较高的信贷理论水平,熟悉信贷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并具有一定的计算
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五)具备一定的组织、检查分析及文字综合能力;
(六)能够服从检查辅导工作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安排。
第九条 信贷检查辅导员的选聘。
(一)选聘范围。信贷检查辅导员的选聘范围为辖内从事信贷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通过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评等程序公开选拔、聘用。
第十条 信贷检查辅导员的管理。
(一)辅导员队伍要相对稳定,保证足够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县级联社信贷检查辅导员的聘任、调整情况要及时报办事处备案。
(二)市、县两级要分别不定期对信贷检查辅导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信贷检查辅导工作分管领导主要职责:
(一)管理、指导、监督、协调辖内信贷检查辅导工作;
(二)督促信贷检查辅导中心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听取检查辅导工作汇报,审阅检查辅导报告并签署意见,视问题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信贷检查辅导中心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联社、办事处部署和规划,建立健全检查辅导工作制度,制定检查辅导工作计划、方案,组织检查辅导人员对辖内信贷业务进行检查辅导;
(二)利用信贷管理等系统实时监测各单位信贷投向、投量及大额贷款的异常变动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
(三)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
改。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及整改意见不落实的,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和部门,研究处理意见;
(四)对检查的单位和事项,形成具体、真实的检查辅导工作报告,客观评价被查单位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针对性的问题整改及风险化解建议;
(五)通过检查辅导,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成因、查摆信贷管理不足,揭示风险、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流程,探索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六)定期对检查辅导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特点,研究解决方法,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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