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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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
(intruder alarm system)
基本规定
设计要点
系统功能
系统系统种类与模式
系统安全性
系统可靠性
系统环境适应性
系统电磁兼容性
系统集成性、兼容性、开放性
电源、防雷与接地
线缆的选型
基本规定
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根据各类建筑的使用功能、建设标准及管理的需要确定系统的模式、系统相应配置的组合和系统功能相应达到的等级;
系统的组合及设备配置应以结构化、规范化的方式,并能适应工程建筑发展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入侵报警系统应满足以下判别准则:
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引发报警信号。
不需要的报警风险要减到最小。
故障要以信号示知。
系统试验能在系统的正常运转受到最小中断的情况下进行。
入侵报警系统对外联络应满足以下要求:
现场的声、光指示;
向远端报警接收中心或有关部门发送报警信息;
设计要点
系统功能
应能符合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的“系统基本功能”的要求。
系统种类与模式
系统种类
入侵报警系统种类较多,大致可分为:防抢报警系统、周界防护报警系统、视频移动报警系统、多路综合防护报警系统、报警联网系统等。但其构成的原理应是相同的。
基本模式
由于所需防护的场所不同,入侵报警系统的配置和组成会有较大的差异,在组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机组合。入侵报警系统组建时,应按以下四类模式进行:
四类模式
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或联防警铃/或警号。
门、窗等处应设置防盗开关报警装置或其它报警装置。
报警控制设备应留有能与区域性报警联网的通信接口和启动本地报警指示装置。
三类模式
对有条件的可对进入防护部位的通道、入口、窗口、通风口、天棚等设置入侵报警装置。
防护部位应设入侵报警装置。
报警控制装置应设有与有关部门联络或报警传输的装置。
报警控制设备应留有能与区域性报警联网的通信接口和启动本地报。
二类模式
应对进入防护部位的通道、入口、窗口、通风口、天棚等设置入侵报警装置。
防护部位应设多种不同技术种类的入侵报警装置。
对有条件的防护部位的四周可设置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
对重点部位的玻璃门窗应设置玻璃破碎探测器之类的报警设备。
重点防护部位宜具有现场声音复核的信息。
报警系统应具有综合功能。报警控制设备应具有有线、无线两种报警传输方式及有线、无线转换功能;报警信号应可进入公安机关报警联网;应有有线或无线传输装置与单位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通信联系。
系统的所有操作控制应采用具有保密措施的控制方式,由专人进行操作。
报警系统应有自检功能。
一类模式
应为全方位纵深防护。
重点防护部位应设三种或三种以上不同探测原理的入侵报警器。
重点防护部位应设具有现场声音复核的信息。
建筑物的四周应设置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
报警系统应能在接收报警信号的同时立即识别部位、性质(紧急报警、入侵报警、故障报警等),并在屏幕上显示;打印记录及存储报警时间、部位、性质及处理预案。具有多媒体综合功能。报警控制设备应具有各种报警传输方式及其转换功能。
报警系统应有不间断电源和能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的备用电源。
控制中心应具有实体防护措施。
系统安全性
入侵报警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GB 16796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的任何部分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并能防止由于机械不稳定、移动、突出物和锐边造成对人员的损伤。
在具有爆炸性空气的特殊区域,入侵报警系统应有防爆措施并符合有关规定。
报警系统应采取防触电保护措施,控制中心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系统中所有电子设备的绝缘性能必须满足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与试验方法》的要求。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MΩ;
控制室内宜采取防静电措施,避免产生静电现象。
用于交流220/380V的供电电缆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电缆。
(8)传输方式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传输方式必须能快捷、准确地传输探测信号,而且性能应稳定,受环境影响小,并具有防破坏能力。
2)传输方式的确定取决于警戒点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系统性能要求及信息容量等因素。
3)可靠性要求高或布线便利的系统,应优先选用有线传输方式,最好是选用专用线传输。
4)布线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无线传输方式,但应选用保密性强、抗干扰能力强的设备。
5)报警网的主干线(特别是借用公告电话网构成的区域报警网)及防护级别高的系统(如金融、文物单位等),宜采用以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双重报警传输方式,并配以必要的有线、无线转接装置。
系统可靠性
报警系统可靠性除应符合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合理设计
报警系统所防护的重点部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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