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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6年新年元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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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6年新年元旦资料 为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消费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自2014年12月1日开始,至2015年3月10日结束。2014年12月22日至26日和2015年2月2日至6日,全县统一开展5天的打假1号和2号集中行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的商品种类:结合实际,针对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日化用品、家用电子电器商品、装饰装修材料、消防产品、烟花爆竹、防寒取暖用品、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电瓶车、车用燃油、成品油、润滑油、防冻液、汽车配件、通讯用具、农资商品等节令商品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消费量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商品。 (二)重点整治的场所区域:把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批发市场、建材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作为重点场所。把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矿区、校园周边、早市、夜市和临时性商品推介场所等作为重点区域。同时,以网店和企业自建网站等为重点虚拟交易场所,加强网上巡查。 (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经营不合格商品行为,假冒仿冒、傍名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欺骗性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尤其是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食品、酒类、保健品广告的监测频率,严厉打击食品类虚假广告行为,下大力度规范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户外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擅自发布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市场巡查。按照辖区管理,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市场巡查频率和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以批发市场为重点,查清商品来源,检查包装装潢标识、商标使用、广告宣传、商品质量。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快速处理,并做好情况通报。 (二)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政企联手,主动与名优企业联系,充分发挥企业识假、辨假的专业优势。主动听取名优企业的诉求,联合企业摸排线索,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查办一批案件。要主动与公安等执法机关的联系,遇到复杂案件及时会商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要注重从申诉举报渠道获得案件线索,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 (三)强化质量检测。围绕节日消费量大、商品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虚假标注、外地信息通报不合格率高的商品,有计划的统一组织质量检测。对不合格商品及时处理,做好情况通报、发布、抄告等。 (四)加强案件查办。把查办案件作为此次打假行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排查摸准案件线索,及时立案,快速调查,按时结案,处罚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县局将给各单位下达打假办案指导数。同时,要深挖源头,追根溯源。对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汇报,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次打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确保食品安全、消费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作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一把手工程。县局成立以陈昕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检查执法室,相关职能股室各负其责,归口指导,确保打假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媒体联系,多措并举,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宣传此次行动的工作措施、打假成效、识假辨假知识和安全消费知识。 (三)加强信息报告。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客观、准确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报表、工作信息。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书面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各单位于每周三上午10:00前上报相关报表;ⅰ号和ⅱ号统一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制,于当日下午16:00前上报相关报表。2014年12月25日上报12月打假小结,2015年3月6日前上报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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