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7广告户外委托代理发布.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1
年度户外广告委托代理发布协议(范本)
甲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对外招标,乙方严格按照流程投标、竞标,经甲方招标组集体评标并经甲方领导批准,乙方中标。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全国范围的户外广告发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总则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乙方作为年度户外广告合作伙伴,双方以平等、诚信为原则进行合作。乙方在甲方户外广告价格合理性、发布点位质量、传播效果、广告监控系统体系建立等方面有不断完善服务和提升服务质量的义务。
甲、乙双方具有履行该协议所需的一切合法资质,并依法履行开展本合同业务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理解清晰,并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
本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的户外广告,系指利用公共或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大型户外看板和单立柱广告牌。若涉及建筑物墙面广告、跨街广告牌以及街道小型路牌、LED屏幕、地铁广告、公交站牌等其他户外广告形式,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发布。
乙方对自有资源和承租第三方广告牌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涉及法律纠纷、诉讼或政府有关方面罚款等,或媒体质量问题导致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甲方可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广告投放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乙方对外宣传。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再为甲方的同行业企业单位提供户外广告发布和代理服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合作流程文件实施户外广告发布。每块广告的发布以双方签订的《户外广告发布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详见附件一)为准,广告的点位发布不再签订补充协议。每块户外广告牌经甲方《确认书》确认后,如在发布期内,变更《确认书》标明的发布条件,需要经甲方重新书面确认。
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自然月。本协议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于每协议年度末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若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停止乙方的代理权;若达到甲方要求,本协议继续有效,甲方根据次年度发布计划重新核定乙方代理额度,及续约补充条款,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负责制定广告年度发布计划;
甲方负责评估乙方服务质量和履行承诺情况,在发布到期时单方决定是否续约发布;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享受乙方在资源挑选、监测系统建立、资源价格优惠等方面给予的最高级别待遇(能否量化?或明确“待遇”标准);
如甲方与乙方其他客户同时选中相同点位,甲方享有优先发布权;
本协议事项由甲方品牌传播部统一负责,非单独负责广告投放城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与甲方其他机构进行工作联系。
乙方代理的资源数量、区域范围、总体额度、发布位置、价格、维护条件、制作品质等所有标准一律由甲方确定(详见附件二《泰康人寿2009年度户外广告发布细则》)
甲方对乙方代理的广告发布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方式为实地验收或委托验收,乙方必须予配合。如甲方依据《户外广告发布确认书》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广告制作和施工完毕,由乙方提供实景照片,必须由甲方验收通过方可正式计算发布时间。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验收结果,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并从第6个工作日起开始记录正式发布时间。
广告版面设计内容和最终样本由甲方确定,乙方不得修改。甲方对广告发布内容随时进行修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文件后从第2个工作日开始按新发布内容执行,在已经签订第三方代理协议或乙方进行签约上刊后,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甲方在必要时可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的设计工作,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甲方在本协议期内,无偿使用乙方广告监测系统。
甲方义务
提供广告设计样本和发布内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稿件本身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知识版权的独立性等承担全部责任,该广告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没有按照《确认书》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广告设计样本和审批资料而导致的乙方发布媒体延误,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提供户外广告发布标准及相关要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形式、规格和价格标准等。
向乙方提出户外广告发布需求书,说明需要发布户外广告的城市、需求时间等相关信息。
审批确认广告发布条件,包括并不限于发布位置、维护条件等,及这些内容的修正信息。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要的材料。
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