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培训_课件景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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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旅游纠纷处理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 八、关于法律责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主管部门是不是旅游局 * 八、关于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景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对旅游者没有罚则,运用其他法律的罚则 * 信息公示 市旅游局规划处公共邮箱lyjghc@163.com,密联系人:秦岩 田毅 * 谢谢大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沈阳市旅游景区培训 2013年8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一、旅游法概况 二、关于旅游者的权利和责任 三、关于旅游规划 四、关于旅游景区的管理 五、关于旅游安全 六、关于旅游监督管理 七、关于旅游纠纷处理 八、关于法律责任 * 一、旅游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分为十章一百一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 共八条 第二章旅游者 共八条 第三章规划与促进 共十一条 第四章旅游经营 共二十九条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共十九条 第六章旅游安全 共七条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共八条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共四条 第九章法律责任 共十六条 第十章附则 共二条 * 【立法宗旨】 旅游法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适用范围】 旅游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一)地域范围 (二)主体行为范围 * 二、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旅游者 对旅游者怎么定义?本法对旅游没有作出具体界定,相应的也没有对旅游者做出定义。 旅游者的法律地位:旅游者首先是消费者,这是对旅游者法律地位的准确认定。 * 二、(一)旅游者的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二、(二)旅游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过度维权)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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